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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文化性节目遭遇商业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01:04 舜网-济南日报

  前两天《工人日报》上一条新闻中说:“继央视《读书时间》香消玉殒之后,北京电视台的《东方书苑》、上海电视台的《阅读长廊》、湖南电视台的《爱晚书亭》、凤凰卫视中文台的《开卷有益》等10余个电视读书节目也相继消失。”看完这些,记者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悲哀。一个拥有13亿人口、电视频道众多的大国,竟然容不下一个读书类节目,这真的让人想不通。

  诚然,读书类节目不是大众性节目,属于针对文化界、知识界的“小众节目”,具有一定的收视局限性,收视人群也比较集中,这可能是造成收视率低的最主要原因,而电视节目的市场回报却建立在收视率上,而收视率又决定了广告的收益。央视《读书时间》播出的几年中,一直位于10多个频道几十个栏目中倒数的位置,于是,不得不受到警告直到被淘汰。其他电视台的类似节目被拿下,也大都基于同样的原因。

  “收视率是万恶之源”,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这句名言在这里让我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市场和利益让媒体明确了自己的标准,在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的双重压力下,读书节目作为“小众型节目”,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不堪一击。我们无法评论这种做法正确与否,但是当这种纯文化性节目的大面积消亡,肯定是一个公共悲剧。当市场无法容纳这样小众化、文化性节目时,传播单位不能单纯以市场作为衡量标准,还需要考虑其它社会价值。在这方面,许多读书人和有识之士都曾提出,作为强势媒体的电视,应该允许有不盈利的文化栏目存在,应该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今年的央视春晚据说有多少亿人民币的广告收入,难道在这么巨额收入中不能拿出很少一部分来补贴这类节目吗?

  小众的力量是不大,但也应有享受自己喜欢的节目的权利,这应该得到社会和媒体的包容与帮助,不能因为商业利益就被完全遗忘。如果仅仅为了一点商业利益或收视率,就将此类节目完全“末位淘汰”,那么,我们的文化如何发展,就真的要进行一些严肃的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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