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强制保险将于近年设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31日 12:41 国研网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在未来几年内,发展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设立适合中
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强制保险制度。
目前,中国强制保险主要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大类。其中,机动车辆第三者
责任强制保险是通过地方政府行政法规确立强制性;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加以约束
,但二者的强制性和规范性都不够,强制保险制度也不完善,且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开展的还不普遍。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的人士表示,未来几年内,保监会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建立和完善强制
保险制度,同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规范强制保险制度和行为,并研究应列为强制保险的职业责任保险险种,促进强制保险的
健康发展。
据悉,中国保监会为完善强制保险制度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完善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改革当
前的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二)尽快完成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工作。目前,中国保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机动车辆第
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通过后,将由国务院颁布;同时,该条例的实施细则、相关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也在研
究制定中。
(三)将积极研究、规范有关职业责任保险,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借鉴国际经验,有选择地将关系到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重要职业责任保险列为强制性保险,以进一步完善强制保险制度,使强制性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
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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