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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设部官员表示,经济适用房不能随便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28日 10:54 搜房网

  国务院有关文件曾明确指出,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但目前有些地方对此并无严格限制,为此,日前在南京 召开的全国房改及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建设部有关官员表示:经济适用房不能向社会敞开供应。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 99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顺利,年初下达计划90%的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完成计划的50%左右。截止到去年11月底 ,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4490.66万平方米,比前年全年竣工面积增长了近300%。

  建设部官员强调,经济适用房是准商品房,由于政府不收土地出让金,并给予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因此 ,必须对其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以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进行必要的干预。

  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是低收入者解决住房的保障,其受惠对象只能限制在中低收入家庭,其面积标准只能界定在 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而不能“多多亦善”,更不能多次、多处购买经济适用房投放市场牟利;当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必须 适应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其价格构成政府也必须进行管理,而不能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方式应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同时,也允许有条件的单位在自用土地上,在符合 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采取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等方式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摘自(中国 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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