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3日 08:13 和讯中金网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日前对中国
留学服务中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第一批11个省、市的6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资格认定。
据报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按照有关规定,上述获得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在办理备用
金交存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后方可正式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自第一批中介机构获得资格认定之日起,
其他机构必须立即停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如发现有继续擅自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机构,各地有关部门
应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细则坚决予以查处。争取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进行彻
底的净化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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