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关部门重申经济适用房建设六原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2日 09:28 和讯中金网
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座谈会上,有关部门对今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做了布置,并重申了经
济适用住房建设的6条原则。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6原则”分别为: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
2.实行政府统一组织,企业具体实施,根据市场以销定产安排建设计划;
3.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招投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土地开发、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
4.以建设多层住宅为主,这样既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又降低建造成本和后期物业管理费用;
5.实行限价销售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用房对象和审定的价格出售;
6.积极为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提供支持,鼓励中央在京单位通过自建设、联建设、合作开发等方式
,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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