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行上海分行推出“乐得家”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29日 14:38 国研网
建行上海分行近日实行的“一门二步式”服务,推出“乐得家”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借款人只要有申请各种消费
贷款的意向,即可到市建行网点办理借款申请,经该行审查同意后,便可通知借款人到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发放贷款的手续。
一般贷款申办手续最长期限为7个工作日,龙卡信用卡客户只需3个工作日即可。
一、贷款对象
“乐得家”个人消费贷款对象具体是: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 1、
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地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居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能够提供市建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4、在市建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或持有建行的龙卡信用卡或储蓄卡。 5、拥有不
少于所申请个人消费贷款金额20%的款项(简称自款金)。 6、市建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个人消费贷款的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含15万元)。其中: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万元(含5万元);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
2、个人消费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对于借款人本人将至退休年龄的借款,该
个人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截至其退休年龄。其中: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个
人住房装修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三、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的本市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簿或近期的电话、水、电、煤
气月帐单任一份)的原件和复印件。 3、市建行认可的借款人收入证明(工资单、代发工资的存折或对帐单)的原件和复
印件。 4、视借款人申请条件,所需提供的担保证明。 5、市建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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