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规定不许私调手机入网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25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广州、深圳、成都等地的手机用户最近大概正为手机入网费大幅下调而窃喜,不过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样的“好日
子”不会太长久,因为擅自改变收费方式的行为将被视作违规行为。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移动电话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部署。
会议指出,手机资费标准是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改变。
会议要求,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两公司应提高认识,制止移动电话不规范价格竞争,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责任,两公司必须于今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不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的自查清理及善后处理工作。
会议要求,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移动公司在电话业务中必须严格遵守七条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规定。
二是在同一本地网域内经营移动电话业务时,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移动公司的企业内部各自应实行两总部规定的服务
价格、售机价格和统一的收费方式,并做到明码标价。
三是不得擅自改变移动电话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要求调整和改动的,必须按程序向电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
方可实施。
四是推出移动电话的新业务和新的服务项目之前,应向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调整移动电话收费标准或改变
收费办法的,必须由公司总部向信息产业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是实行优惠价开展促销活动,需根据程序向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是不得利用在当地移动电话市场业务中的优势地位,搞不正当竞争。
七是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两个公司总部和所属分支机构应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在会上被点名批评的联通公司称,他们渴望公平竞争。当记者问到联通公司的促销活动在各地搞得轰轰烈烈,是否得
到总部的默许时,中国联通公司副总经理吕建国立即反驳:“没有”。
“虽然国家已经给了我们一些价格浮动比例,但有时候这是毫无意义的,在有些地方,我们也很无奈。”吕建国说,
电信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需要不断的更新,不断的投入,这样才能保持电信企业发展后劲,否则,网络死掉,全军覆没。信
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张春江明确表示,在电信市场开放的初期,联通和移动公司的“窝里斗”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他说,联通和移动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如果低于成本运行,最终受损的是国家。而短期受益的老百姓好日子也不会长
久。
“两家打得不可开交,哪有心思搞网络建设,企业没有后劲,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就难以保证。”张春江强调。
信息产业部认为,我国目前的手机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时期,规范合理的市场尚未形成,在这种条件下展开低价竞争
是低层次的竞争,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移动通讯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必须禁止。各企业要在提供优质服务
、新业务上下功夫,将竞争引向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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