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北京个人贷款购房又开新口子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1月18日 09:31 中新社
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已成为北京市民贷款买房的首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
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方便市民购房。
在《紧急通知》中主要作了以下规定:取消《关于实施〈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四款“个人贷款不能用于别墅等高档住宅”规定。《关于实施〈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
保委托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六款修改为: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70%,且3口之家每
月至少保留800元生活费。各分中心和各直属归集部门(以下简称分中心)须一律执行市中心有关个人贷款规定,此前自行
制定的与市中心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即行废止。分中心接到个人贷款申请,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有关手续。分中心不得拒绝发放30年(含)以内任何期限档次的个人贷款。
据北京晚报报道,该通知从本月12日即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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