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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北京房地产投机空间巨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10日 10:44 华夏证券研究所

在北京房地产开发中,由于在土地的供应体制方面,划拨与出让两种形式 共存,给土地炒卖与投机打开了一个巨大的空间,一个交易异常活跃的房 地产隐形市场由此衍生,大量炒家获得暴利。这个隐形市场的存在,加大 了房地产建设成本,抬高了商品房价格。 暴利行为触目惊心 北京市的一个赴港招商项目,所用土地最初是由一个国有企业通过划拨方 式无偿获得的。这家企业与港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提供给港方,条件是港方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作为土地费付给政 府。另外,港方还需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付给该公司一笔巨额费 用,理由是该公司完成拆迁及市政配套。通过这种方式,这家企业获得的 费用达两亿多元。港方支付的巨额资金自然不会白掏,最终被计入成本, 项目建成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平均售价近2000美元。 北京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培建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各种炒 卖行为的存在,北京二环路以内的房地产开发权转让费目前已涨到建筑面 积每平方米2500元,这笔钱仅是付给炒项目的开发商的,而与项目建设本 身所应进行的拆迁、市政建设、出让金交纳、建筑安装等没有任何关系。 按照北京市目前的商品住宅价格计算,这笔费用实际上已占到了商品住宅 价格的1/4到1/3。 北京目前有600多家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中真正参与房产建设者只有1/3, 大部分都在炒卖项目开发权。有的项目公司在成立之初并没有多少钱,但 它们在通过无偿或廉价方式获得一个项目的开发权之后,转手一倒就一本 万利。 炒卖方式形形色色 据了解,炒卖土地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直接炒卖划拨土地,获取巨额费用。一些建设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以 划拨方式获取建设用地,再将其转手。在这一过程中,受让方须向转让方 支付巨额费用。 二、拿划拨土地入股,以“合作”之名行炒卖之实。具体做法是,划拨土 地转让方不直接收取转让费用,而是与受让方成立合作公司,由受让方负 担所有建设费用,转让方无偿分取以合作公司之名建成的物业或公司的经 营利润。据一些开发商介绍,转让方得到的物业或股份,一般为15-20 %,这些都直接进入了房屋建设成本。 三、先“包装”后转手,获取高额回报。以某开发项目为例,开发公司通 过行政划拨方式得到一个危改小区的大片土地,然后拿出一笔钱请一家设 计院搞出一个控制性规划,接下来便将土地分成若干地块分别进行“转 让”。整个地块的设计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如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 “转让费”计算,该开发商的收益将高达2.5亿元,投资回报率之高令人 咂舌。 据了解,许多投机行为不会一炒而终,它们往往呈连环滚动之势,如击鼓 传花般层层传递下去,经过多次“转让”,项目可能落入一家非常有“实 力”的开发商手中。这个开发商为了转移土地“前期费用”带来的巨额成 本,往往想尽各种办法冲击城市规划,大幅度提高建筑的高度和容积率, 直接危害城市的整体利益。可见,土地炒卖投机行为,不仅造成住宅成本 居高不下,而且还对城市规划管理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并可能滋生严重 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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