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高速公路为何不高速 ?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12月01日 10:27 经济参考报
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已建成高速公路总长度突破了一万公里,并拟于2010年前建成由“五纵七横”
12条国道主干线组成的高等级公路网络。然而,与飞速发展的建设步伐形成鲜明比照的是,“高速公路不高速”的怨声越来
越多,为何形成这种局面呢?
有关专家认为:是我国高速公路管理目前存在着法规不全、体制不顺、利益分配不均、部门协调不够、效率低下等,
导致高速公路“减速”。
首先是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式落后。
国外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式通常分为三种:即均一式、开放式、封闭式,我国高速公路收费实行开放式,即进入高速公
路行驶的车辆每通过一个收费站就收一次费,专家们认为这种收费制式已成为我国高速公路网络化进程中造成交通延误的主要
原因。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国文清介绍:由收费引起的延误占该省高速公路交通总延误的55%;福建省泉、厦、漳高
速公路全长121公里设有10个收费站,平均12.1公里即有一个收费站。收费站“诸侯割据”严重制约了高速公路整体
功能的发挥。
其次是高速公路管理政出多门。
目前国内的管理体制是将高速公路的整体职责割裂成几块,造成政出多门。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
通行费的征收;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公路治安工作。当事故发生后,往往出现公安、交通两个部门职能交叉而
致的现场处理权力争端,人为造成高速公路交通非正常中断,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专家周忠杰建议:
能否改建一个带有公安性质的路政机构,使路政人员成为公安治安警察,同时赋予其高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治安管理权限。
第三是法规不全难高速。
我国的高速公路法规层次较低、权威性差,管理的许多具体环节无法可依,部门之间交叉重叠的职责亟待以法律的形
式加以明确界定。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专家刘鸿杰认为,1997年出台的《公路法》对公路建设和收费作了规定,但未对
高速公路作出具体规范,而不纳入法制轨道就不能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
实际制定了一些法规,地方高速公路立法不统一,事实上加剧了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为全国高速公路的统一立法留下隐患。
高速公路如何能高速,专家们认为要从上述三处多作努力,进行系统立法、理顺管理体制,同时要对现有过于混乱的
收费制式进行改革,利用高科技设备使高速公路收费信息网络化,实现“一票到家”、“一路一费”的收费管理模式,使高速
公路真正名副其实。□龚舒斌 陈先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