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经济民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9日 09:46 华声报
《中华工商时报》刊登何力的文章说:
与汽车有关的新闻近来总是不断。
先是沪鄂两地的车型壁垒战,对非地产的竞争车型采取多种“非关税措施”,一般人批评为:地方保护主义,这
是轻的。要我看这可以叫“另立国家”,你那个地方难道是特别关税区?
最新的汽车新闻大都发生在购买与使用过程之中。第一桩是京城购车需办“占地证明”,其实此事已不是新闻,
买车先办占地证明已有相当一段时间,坊间对此的微辞也一直未断。只因前两天官方的新华社发表了一封记者来信,对此事进
行了首次正式批评,北京的媒体也多有转载,于是再度惹人关注。从善良的角度思忖,管理者有疏漏的操作方法,容易成为一
些人“寻租”的新机会,说白了,就是钱权交易呗。
另一桩是与汽车尾气有关的。众所周知,北京是个空气不太清洁的城市,环保部门认为,这其中汽车尾气负有责
任。于是就要治理,于是就强制要求1995年以后上牌的国产几个品牌的轿车安装电控补气加三元催化装置。有个车主环保
意识超前,他开的一辆桑塔纳在官方要求强制安装之前自己就装了别的净化装置,
但北京的环保部门说不行,非要装其指定的装置,这位车主于是运用法律到国家环保局申请复议。
思来想去,关于北京环保部门强制车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一事,还有诸多不解之处。
其一,消费者当初从生产者手中买来的汽车是不是合格产品,如果是,政府在产品使用期内更改产品质量标准(
尾气排放是汽车产品的重要质量标准之一),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我认为,要么是生产厂家承担,要么是政府
承担,消费者无独自承担之道理。
其二,在环保义务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车车平等。此次安装净化装置不涉及1995年以前上牌的轿车,不包括
进口轿车等。事实上,这些车同样对空气有污染,如果从技术上治理有困难,就应该征收排污费,不能让一部分消费者仅仅因
为当初买了国产车或晚买了几天车就多花三千余元,这不公平。
其三,关于现用的电控补气加三元催化装置这一净化技术,究竟是如环保部门所言的是“成熟技术”、“最佳方
案”、“国外大量使用证明行之有效”;还是如官方新华社所说的:“电控补气装置在安全、节能、环保方面都存在隐患,在
国外早已被淘汰”。哪一个是真实的说法,消费者究竟该听谁的?如果新华社所言不虚,那么对几十万已安装了这种装置的车
主意味着什么呢?一部车是三千余元,10万辆车就是3个多亿啊!
说了这么多,核心的意思只有一个,涉及大众利益的决策应慎之又慎,包括不久前京城公交票价上调那类事。钱
多钱少另当别论,关键要讲个公开、公正、公平。有话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说“商品面前也要人人平等”,这是经济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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