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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机是假冒还是“新经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11日 13:54 中国经济时报

  对于新科、万利达、金正、先科、厦新和步步高等六家企业来说,新世纪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是他们终生难忘的时刻, 那一刻,举国同庆,他们却因为“花都机”的纠缠而一筹莫展。

  “花都机”无理走遍天下

  “花都机”的暗箱操作由来已久,但终于被曝光是因为今年第三季度广东省技术监督部门搞的一项有关VCD的质量 抽查。VCD抽查了7批次,抽样合格率竟为零,抽查超级VCD 12批次,抽样合格率是25%,主要问题是产品安全要 求和电磁兼容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一批名牌企业发现自己的商标被变相抢注后,他们多方奔走,将问题反映给主管部门和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营报》等各大媒体分别于1999年12月份批露了 此事,一时间,“花都机”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花都机”顽强的生命力并未因此而夭折,在他们发现销售额急剧下降的情况后,也利用媒体进行反攻。去年12 月26日,首都某报用整版的篇幅对花都市的VCD行业出现的新“经济模式”进行报道。文章中称“VCD行业当称市场竞 争中的民族英雄,而率先建立奇功的就是花都市VCD企业”,并言,“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花都VCD,1995年就 占领了全国VCD80%的市场份额”、“六家VCD企业联合打假是在制造世纪末的遗憾”……

  就是这样一个被称为欣欣向荣的“经济模式”,1996年就开始了仿冒生涯,最初花都众厂家纷纷仿冒进口名牌, 如SONY、Panasonic等,有的直接打上“SONY”,聪明的改为“SOMY”,“Panasonic”改为 “Panasomic”……

  1998年至1999年上半年,他们发现国产VCD的销量比进口的机子更好卖,于是开始仿冒国产名牌,万利达 就在广东省技术监督部门的配合下端掉了几个制假窝点;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据说有高人指路,仿冒者开始恶意将知名 企业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字号。

  新科电子集团总经理助理沈亦可告诉记者,铁的事实被首都某报颠倒黑白、是非混淆,他打电话去理论时却被告知“ 你不要说别人不好,你可以说自己好,只要肯出钱,我们照样登”。

  是中央电视台的镜头出了问题?还是那位歌颂“花都机”的记者调查另有隐情?“花都现象”有些扑朔迷离,六家兄 弟企业结成的联盟也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

  谁来保护名牌?

  VCD品牌的成长过程是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经过价格战、服务战、广告战、超强纠错大比武、标准之争……一系 列残酷的竞争之后,VCD行业大部分的市场份额集中在六七个品牌手中。VCD成为近几年中国最具活力的行业,洋品牌几 乎销声匿迹,VCD在中国创造了令人眩目的神话,而神话背后是艰难的现实。据说,原爱多老总胡志标总喜欢低头走路,有 人说他低头都在算钱。打市场开会到两三点是家常便饭,胡说:“不拼哪行?老秦(指新科老总秦志尚)比我更拼,他都50 多岁了。”

  即便如此,爱多神话还是破灭了,活下来的企业更难。而花都的“企业家们”却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捞取巨额利润, 别人打广告、做品牌费心费力,而他只要轻轻一跃搭上便车就可以“黄金万两”。步步高副总娄天春说:“如果问题不解决, 将来还会有花都鞋、花都酒、花都可乐……那做品牌还有什么意思?”

  除了广告的巨额投入外,名牌企业还要在售后服务、技术开发、品牌维护、税收等方面有大量的投入。据说仅品牌维 护一项每年就要投入7000多万元,而“花都机”大量的现金交易使他们在税收方面又节约不少钱。

  为了证实这一点,先科的一位负责人专程在北京玉泉路金利达电器行买了一台花都先科VCD,销售人员拒绝开发票 ,并言:“这种机器本身就很便宜,如果开发票就没的赚了”。

  六家联盟的一位负责人怀疑,“花都机”还有走私的可能,他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镭射光头国内目前没有生产,全 部依靠进口,按照正常的市场价计算,每台最低售价也在100元左右,而“花都机”在一些地方的整机售价仅为200—3 00元。这位负责人说:“如果不是走私,就只有偷了,否则价格无论如何不会低到那种程度”。

  信息产业部的有关官员指出,这六家企业占领了中国VCD市场份额的70%— 80%,而且六家企业中有两家是 国家工商局指定的驰名品牌,一家是著名商标,如果不能很好地保护这些品牌,就根本谈不上规范市场。

  打假无法可依

  记者拿到一份有六企业掌门人于新世纪前夜在广州市总统大酒店亲笔签名的紧急磋商会议纪要,纪要的主要内容是制 定春节前全面制止假冒著名企业商标、字号、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对策。

  谈到“法”,六企业负责人的心头都有一团解不开的阴云。

  按照国家工商局在1999年4月5日发布的《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商标专用权和企 业名称权的取得,应当遵循《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或企业名称的信誉进行 不正当竞争。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而构成 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根据这份文件,“花都机”绝对是非法的。但根据另外一份文件,“花都机”却未必非法,工商企字[1991]第 309号文件规定,“冠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同级主管机关核定或核准,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同行业企 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与本辖区外的企业名称能否相同或相似没有做明确的规定。

  国家工商局1999年工商企字第122号文件《关于企业名称行政辖区问题的答复》中对此进一步解释:“企业名 称相同,是指两个企业名称完全一致,企业名称相同所冠行政区划不同,即使其他部分完全相同,也不能简单认为企业名称相 同”。

  按照这两份文件,“花都万利达”、“广州万利达”、和“福建万利达”同样是合法的。

  如果想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当务之急是先找到法律依据,六家企业想在春节前全面解决问题,恐怕还有更艰难的路要 走。

  娄天春说:“如果不解决‘花都机现象’,我们一个个都要死掉,那时我们的联盟会散,VCD行业的辉煌也要逝去 ,所以我们必须想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报记者 陈 婷

  (注:六企业决定状告首都某报,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正齐聚北京,奔走呼叫于有关部门。跨世纪的打假才刚刚 开始,本报将做追踪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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