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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踏上断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1月06日 09:34 中国经济时报

  北京市民对自己当老板的兴趣似乎比其他地方强烈。记者1月5日从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法 》实施以来的3个工作日,已有十余人前来咨询,并且多数人大有当场就要办理成立企业的注册手续的架式。而据有关媒体的 报道:重庆市和南宁市、贵阳市3个城市和江苏全省竟无一人前往工商局咨询。

  持续两天的降雪没有降低北京人做老板的热情,从工商局得到的答复却令他们颇为扫兴: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个人独资企业目前无法注册。

  被称为“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史上具有历史性飞跃意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全国人 大财经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朱少平介绍,目前我们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照投资方式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独资企业,而独资企业又分为具有法人地位、承担有限责任的国有独资、集体独资以及外商独资和不具有法人地位、承担无 限责任的国内自然人投资,将所有独资企业纳入一部独资企业法,立法难度较大,而且可能形成对某些企业的歧视政策,不利 于公平竞争。他认为,《个人投资企业法》将使规范与保护国内自然人投资的独资企业有法可依,它与《公司法》、《合伙企 业法》共同构成我国市场主体法律体系框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陈小洪研究员和北京南洋林德顾问有限公司总裁温元凯教授也同样肯定了这部法律 的积极意义。

  温元凯一直呼吁为民间资本的拓展开创更广阔的天地,鼓励创业精神,创造创业环境,扶植中小企业。今年1月5日 ,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将取消一切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

  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创业,下有动力,上有政策。这边是一腔热血,那岸有万般期盼,民间资本才踏上《个人投资企 业法》,却发现这座桥是断的——实施细则还没出台。

  陈小洪研究员认为:这种法律与相应的操作性规定脱节的现象不应出现。如果原因是没有考虑到连续性,立法机关与 具体执行的行政部门没有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就应当尽快弥补;但如果存有本质性的认识不统一就不一样了。他说,1986 年《破产法》实施时,就因为没有配套法规而无法操作,后来规定“待《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出台后再实施”。他认为,立法 行为必须实事求是,避免政治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操作意义。

  但是,陈小洪研究员相信《个人投资企业法》的实施确实将对我国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他说,最后能起多大作用 ,这种形式能占多大空间很难估量,因为个人企业一旦干大了,很可能就不再一个人干,而要寻求合作,不断发展。

  另据有关人士透露,国家工商局虽未起草实施细则,但有关个人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断桥”就要修 通,通过的企业不一定都能发财。有关人士警示:不要忘了“无限责任”。许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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