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与腐败 如何从源头堵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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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 |||||||||
文/邢少文 在生产商、代理商与医院三角组合的产业链中,大型医疗器械在销售与使用环节中的腐败,的确令人触目惊心。 事实上,不管是“以药养医”格局的形成,还是“以械养医”趋势的抬头,追问还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曾出台相关规定,将大型医械的采购审批权收归卫生部,30万元以上的设备实行集中招标,并组织地区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招标,然而,在此过程中,既得利益方的博弈却使得这些措施难以推进。 一方面,是大型医疗器械的“军备竞赛”和“大检查”在上演;另一方面,却是资源的大浪费。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在购买审批上没有堵住,在使用的管理上也没有管好。 医疗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大中城市,大部分又集中在大医院,这使得器械设备的财政拨款成为争夺目标之一,在这中间,利益的诉求是明显的:大型器械的引进不但可以提升医院的名声和地位,而且可以大检查创收。而追究其责,首推审批部门。 医院方完全可以将理由堂而皇之地推给体制:医院要解决自负盈亏的问题,“以械养医”在于“以药养医”无法维持盈亏平衡。 而作为检查费用的监管方,物价局和医保机构,监管职能不到位的现象是普遍的。在采访中,一位医保中心的人士对记者说:“要考虑医院的收支平衡问题,你不能一味往下压,由于日常检查是亏损,所以他们不得不利用大型医械的检查来弥补这种亏损。”这是让人担心的:有关部门对于这种现象,一定程度上是默许的。如同国家政策允许15%的药品差价率的存在,并以此作为国家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减少的另一种“政策补偿”。 要从这些源头上堵住:一是政府要制定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计划,根据地区服务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确定各地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超过计划不再进行新的设备审批。二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大型检查设备超年限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成本回收进行合理的制定,避免医院一味为增加收入而做大检查。 成本回收完全可以在院和院之间实行资源共享,减少浪费。如在同一个城市,指定几家医院为检查点,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试行医学检查、化验单互相通用制。大原则是,同级医院间必须遵循互认原则,即三级医院间、二级医院间对同一内容不得重复检查;同时,二级医院要承认病人在三级医院做的检查;二级医院的检验检查如果是合格的话,三级医院也同样要认可。 而销售环节的腐败和回扣之风盛行,与内外医疗器械企业竞争天平失衡亦不无关系。在此背后则是国产医疗器械产业起步晚,低水平重复竞争。一方面,跨国公司在高端市场领域占据了技术及市场的垄断优势,垄断产生高利润,再以高利润诱惑医院和医生;另一方面,国内厂家则在中低档市场开打价格战,产业结构一定程度上存在“断层”和“空心化”现象。 根据统计,2004年全国医疗器械企业就净增1438家,增长率为13.8%,小而散的局面初露端倪。一个令人担忧的后果是,一旦这种情况加剧,而医疗体制无大的改观,亦不可避免地陷入类同药品的恶性竞争,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垄断地位,“金钱开道”现象只会加剧。 如何为国内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政策上扶持国内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打破跨国企业垄断;同时,提高新产品的审批门槛等问题,不能不引起宏观调控部门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