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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创新型企业的维权困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7:25 《商界》杂志

  “抬起头来时,市场上已塞满了侵权者的产品”——这不仅是昆明安雅达一家企业的遭遇,也是成千上万埋头自主创新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共同困局。

  □文/本刊记者 吴奉彬

  30项专利和顶上的梦

  “对中小企业来说,自主创新其实是相当困难的,一没有人才,二资金不足,不少企业老板往往是有心无力。”王志伟笑着对记者说:“或许正是这样,我们的科研创新才更显出来之不易的价值吧。”

  从1993年辞职下海到1998年,王志伟一直在昆明做装饰

天花板的生意,他旗下的安雅达装饰材料公司一开始和别的公司一样,“怎样挣钱就怎么做”。1998年底,因生产的装饰天花板质量出众,安雅达有幸成为昆明机场候机大厅和昆交会主展馆的供应商之一,王志伟的想法也由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除了采用部分安雅达的产品外,候机大厅和昆交会主展馆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国外进口的装饰天花板。这让王志伟心头很不舒服,更让他不舒服的,是那些进口天花板的价格——动辄每平方米好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是安雅达产品的好几倍。

  “眼红”的王志伟并没有忘记冷静下来找差距:“那些进口天花板的材质、外观和功能确实比国内产品好很多,价格高其实无可厚非,但我就是不服气。为什么国外能做好,我们就不能做好呢?”

  没有过多考虑是否出于“振兴民族工业”,王志伟就带着安雅达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艰难的自主创新道路:先是带着一位专家朋友花数万元远赴欧美实地考察,以致在纽约世贸大厦一门心思观察天花板时被保安怀疑为小偷;后是四处招揽人才成立“吊顶装饰材料研究所”,以致被同行对手讥笑为心血来潮……“我们甚至积极地去跟一些科研院校谈技术合作,吃了不少闭门羹。”王志伟乐呵呵地笑着:“但我们终究是闯出来了。”

  从2000年7月研发出“非金属格栅高晶天花板”开始,几年时间里安雅达一口气又研发出“线形龙骨”、“暗装卡式龙骨”等30多项涉及用材、功能、外观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出了负离子生态板、纳米可清洗板、长效夜光板、长效抗菌板等系列专利高晶天花板产品,而安雅达投入到研发上的资金,也从公司总经营收入的5%一路攀升到10%。

  “如果企业每天都有一个创意,你将发现到处都有赚钱的机会。”安雅达的付出得到了丰硕的回报:从2000年开始,安雅达的年销售额几乎每年翻一番。随着相继成为北京“国家大剧院”供应商、北京2008奥运会合作伙伴,顶上天花“安雅达”更是成为业界响当当的品牌。

  然而,尽管在自主创新上走到了前面,尽管销售业绩节节攀升,这时的安雅达依然只是个小企业,其版图也主要局限在昆明、贵阳等西南市场。于是,以2003年赴北京参加“中国绿色建材展”为契机,王志伟开始把目光投向全国市场。

  但很快,他就目瞪口呆了……

  王志伟的烦恼

  2005年初,为安雅达高晶天花板系列产品进入华南做铺垫,总工程师杨正康赶赴广州考察市场。很快,一个惊人的消息传回昆明:广州装饰建材市场已有大量和安雅达类似的产品!

  “怎么可能?!我当时就在想,安雅达的产品都是经过大量研发试验工作后出来的新产品,怎么可能广州有同样的产品?”王志伟说:“我的第一直觉就是有人侵犯我们的专利——后来的情况证实,那些产品果然是一些侵权企业生产的,更严重的是侵权的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仅广州一地,至少有七八十家企业在恣意妄为。”

  随后几个月,各地的市场情况大体上摸清楚了,王志伟的心情愈发沉重起来:不仅是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发现了不少企业对安雅达的专利大量侵犯和抄袭,甚至在昆明——安雅达的“根据地”,也发现了好几家对安雅达专利进行侵权的企业。

  在杨正康总工程师的指点下,记者暗访了广州、昆明等地几

家装饰建材市场,几乎没费什么劲就发现了大量安雅达的“孪生兄弟”——有的是明目张胆克隆安雅达的模具,有的是偷偷摸摸抄袭安雅达的技术,还有些更是挂羊头卖狗肉摆出所谓的“专利证书”,甚至挂上了“安雅达”的招牌……

  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研发出的专利技术遭到别人的侵犯,还不是最让王志伟烦恼的。真正让他头疼的,是那些良莠不齐的侵权产品占据了市场空间,搞乱了市场秩序,让真正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安雅达抬起了脚却找不到空隙落下。

  “我们还碰到不少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呢。”杨正康工程师告诉记者,在一个项目的招标会上,本来安雅达凭借技术和品质已经胜券在握,没想到另一家企业拦路杀出,不但报价低,而且他们的样品竟然跟安雅达的一模一样。“后来发现,那家企业的样品本来就是安雅达的产品,他们打磨掉了背后的

商标,却没有注意到天花板正面不起眼的安雅达产品条形码……”

  成功的自主创新鼓足了安雅达腾飞的雄心,但侵权者当道的残酷市场环境,却让安雅达的全国市场战略被无情地搁置了起来,王志伟一时郁闷透顶。

  既然安雅达的自主创新通过了国家的专利认证,为什么他们不拿起维权武器呢?

  漫漫维权路

  “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但20万元以下我们一般不去追究,因为追究下去往往得不偿失。”浙江杭州某企业老板的说法听起来既可悲又可笑,但这却是事实——追究了又能怎样呢?即使官司打赢了,被侵权的企业基本上都拿不到赔偿。“别说20万元,就连50万元、100万元的侵权我们都要考虑到底要不要追究。”

  作为成长型中小企业,难道自己的知识产权遭到侵犯时就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这些企业应当如何维权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得知企业维权通常有三种主要途径:一是通过直接警示和律师函的方式,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二是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借助行政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三是提起民事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终止侵权行为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些路子我们都走过了,基本上没有实际效果。”面对记者,王志伟语气异常沉重:“从2005年初我们开始维权,至今没有什么成效,维权这条路漫长而无期啊!”

  几乎每次一查实侵权行为,安雅达都会立刻做出反应,但警示提了,律师函也发了,侵权方却根本不予理睬。在广州有一家企业老板甚至还说:“什么侵权不侵权,大家都在做,我为什么不能做?”

  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出面维权的方式,很快也让王志伟心灰意冷:虽然他们的办事效率提高了,但行政执法的力度依然很小,处理方式也很简单,基本上没什么成效。“关键是还有些部门和个人伸手向我们要经费,这不是又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吗?”

  2005年初,安雅达愤怒之下把一家侵权企业告上了法庭,本以为手握专利证书和充足的证据可以稳赢官司,没想到等来的结果却是中止诉讼!原因很简单:侵权方提出了“专利有异议”的申述,法院无法判决,只能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裁决。

  “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硬伤!”湖南一家科技企业的老总接受采访时感慨地说,侵权者一旦采取“缠讼”的方式,就意味着结果将是遥遥无期。因为法院无法判定,你就只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裁决,而侵权方也会提出“专利有异议”,甚至提请撤销专利,几番往复,一场“公函仗”下来,往往就要好几年。“我有个专利官司打了4年多,至今没有结果……”

  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果树,却眼看着别人采摘你的果子而没有办法,王志伟的无奈和安雅达的遭遇,怎能不让那些准备以自主创新改变自身命运的中小企业老板们如临深渊呢?究竟是谁在纵容或姑息这样的行为?究竟有谁能拯救那些自主创新的中小企业的命运呢?

  沉重的宿命

  “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

  “没什么专利不专利的,哪样赚钱我们生产哪样呗,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但你们确实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就不怕受到制裁吗?”

  “就算我侵了他的什么专利权,他来找我打官司啊,有精力他就慢慢耗嘛,这么多人都在侵权,你能告倒多少呢?”

  ……

  这是记者在广州与一家装饰建材生产企业老板的对话。这位老板很“坦诚”地表示,生产模具和技术确定不是自己的,至于是否是安雅达的专利不清楚。他还得意地为记者算了一笔帐:其实官司算什么,就算几年下来打输了,我赔你10万20万元的,但我已赚了几十上百万元,有什么损失可言呢?

  “侵权者淡薄的专利意识,是专利侵权现象大量出现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不在这里,”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志义接受采访时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相对缺失,才是滋生和纵容侵权行为的温床。

  的确,制度的不健全,必然会形成一些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的漏洞。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执法上或多或少存在的漏洞,让一些侵权者可以恣意妄为,被侵权者却只能干瞪眼。

  赵志义律师告诉记者:大多侵权者都不怵侵权官司。他们往往利用专利案件专业性强、知识含量高、确认侵权难的特点“死缠烂打”。在侵权者“缠诉”过程中,被侵权方往往顾此失彼,最终只得“缴械投降”。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困难,维权实力差、难度大,国家应该在鼓励的同时加大对他们的保护力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技企业老板表示,如果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包括公安、法院等在内的联合机制加大打击侵权力度,建立跨地域机制以减少企业维权成本,那么不但能有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能鼓足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信心。

  “这也是我们安雅达的最大希望……”

  2005年11月17日,记者来到位于昆明世博园旁刘家营村的安雅达公司。由三排生产车间两座办公楼合围的厂区略显简朴,但就在这样一个简朴的厂区里,赫然入目的“昆明理工大学产品创新设计示范基地”、“吊顶材料研究所”等牌子,却鲜明地表达着这个企业的活力和进取心。

  安雅达公司办公区内的一套两居室,既是董事长王志伟的办公室,也是他的家。不经意又回到自主创新的话题上,王志伟无限感慨地说:“对我们这些中小企业来说,自主创新没有经验,如何在自主创新中维权就更没有经验,这条路,真难啊……”

  ——看来,“十一五”规划提出“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背后,国家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从零做起……

  记者手记

  给自主创新一点信心

  2005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关于“十一五”规划说明时强调:“自主创新”是提升科技水平和经济竞争力的关键。而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自主创新”更是作为国家战略第一次写入了中共中央的全会公报。

  的确,以消耗资源、环境和生态为代价的传统增长方式已走到尽头,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那么,对众多选择自主创新之路的中小企业而言,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在2005年中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有专家明确提出: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困难,维权能力差、难度大,国家应该加大对他们的保护力度。

  采访中,记者听到不少私营企业老板们的呼吁:如果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执法重点,加大打击侵权的执行力度,同时建立跨地域机制以减少企业维权成本,那么不但能有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能鼓足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信心……

  很显然,作为中国商业社会构成中绝对数目最大的中小企业,他们需要用自主创新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更需要国家和社会赋予他们充分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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