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国企如何确定盈亏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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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5:36 中国经济周刊 | |||||||||
近几十年来,一些国家的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形成了一些新的特点,尤其在盈亏机制方面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 ★文/盛立中 在国外,很多国有企业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和影响国家战略安全的领域,比如公共服
政府和国企各有职责 国外政府绝对控股企业保持正常运转的资金来源通常由国家拨款、企业借债(发行债券)和企业自有资金组成。这些企业必须首先满足政府的社会目标,其次是力争保本经营。一般情况下,政府与这些企业都签有3—5年的目标合同,内容包括落实政府政策目标;企业自身发展目标;以及政府对企业应该承担的财政支持或直接提供的预算资金补贴额等等。政府对这些企业有权决定其投资计划、投资方向和提供资金的方式,包括发放贷款、提供补助金等。 比如,政府控股的企业为实现政府公共政策而发生亏损,政府按合同规定的数额予以补贴,超过亏损的部分由企业用自有资金、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融资补充,政府不额外承担责任。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是按主管部门的指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市场出售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运输服务筹,而同时又以市场价格买进商品和劳务。据统计,法国政府目前参与经营运作的大约有1500家国有企业,雇佣的员工虽然只相当于私营企业雇佣员工总数的5%,但其债务总额确高达1500亿欧元。 近些年来英、法等国家财政收入报表中来自国有企业利润的收入项目几近没有。德国来自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也只有德国联邦银行(起着欧盟央行的作用)每年按固定比例上交的利润。 事实上,这些企业由于代表各级政府赋予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使命,政府的政策就是保本经营,按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基本不留利润空间,甚至“该亏损时就亏损”。例如,城市中的环境治理、市政、给排水和供电企业,政府的考核指标不是利润,反而是亏损的多少。 高管任用与企业监管 国外的国营企业领导人有可能被选调到政府机构任职,但他们很少在现职政府官员中选用,基本都来自企业界,也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经理人制度”。 在法国,国家控股50%以上的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由行业主管提名,与经济财政部协商后,由总理任命。英国则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既是最高权力机构,也是法人代表,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由行业主管大臣负责遴选。德国的国企领导人则由行业主管提名,财政部同意,提交内阁会议讨论后任命。董事长和董事一经政府任命,便代表政府承担经营国有资产的责任,政府各主管部门通过严格的监督系统评估其业绩,决定是否继续予以任命或是免职、甚至承担法律责任。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要同政府有关部门磋商。 资料 英国收入最高的国企老板 英国国有皇家邮政公司,曾是一家亏损严重的国营企业。2003年2月,英格兰足总前首席执行官亚当·克罗泽被任命为皇家邮政首席执行官。克罗泽上任后玩的三扳斧是:裁减了3.3万人,其中一半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关闭了2500处邮局分支机构;员工薪资与业绩挂勾。2004—2005财政年度,皇家邮政公司净赚了5.37亿英镑,克罗泽本人也因此获得200万英镑的考绩奖励,而其手下18万名基层员工每人也分得1000英镑的红利。克罗泽因经营有方,两年来共计装进个人腰包330万英镑,包括每年的50万英镑年薪、230万英镑的考绩红利,成为英国收入最高的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