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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发物管部长康秋生受贿16万元被判七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07:17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部原部长兼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经理康秋生,因受贿1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康秋生利用负责高速大厦装修工程、京沈高速公路生活区渔场工程及为帮助本单位职工子女办理户口入京,于2001年至2004年间,分别收受工程承包方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7万元以及北京蓝月工贸有限公司经理兰义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9万元和本单位职工牛某给予的金
条1根。

  向康秋生行贿的兰义就是在赌桌上一遇到毕玉玺就输得精光的“兰精光”,他向毕行贿142万元。据兰义交待,2000年,他承接了首发公司职工轮训站的鱼池护坡工程,首发公司欠100多万元工程款,兰义多次找物业部部长康秋生要钱,康秋生推说去找毕玉玺。2002年春节,兰义到康秋生办公室送给康人民币4万元。康秋生收钱后一两天,首发公司就通知兰义结账。后兰义与首发公司签订了鱼池承包合同,因用电问题与京沈分公司产生矛盾,毕玉玺要解除合同。在康秋生的帮助下,合同不但没有解除,还免除了公司一部分电费。康秋生因此收受了兰义送上的两万元。此后,康秋生又收受兰义好处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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