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而起发声明 杨澜称谁说我捐股是为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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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09:21 新闻晨报 | |||||||||
“这些年来,无论当记者还是做企业,我始终希望能够走一条将个人成长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道路。人生很短,精力有限,日后我会更专注于文化和公益事业。我相信,这样的选择也更适合我的个性和特长。”也许,杨澜在一周前宣布捐出与丈夫吴征共同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权益的51%建立“阳光文化基金会”,无偿奉献社会时并没有想到,自己这个酝酿两年之久的“义举”,却会遭遇一曲“质疑交响曲”———
一周来,专家、律师和学者的质疑声不断,更有消息称,“阳光”是负资产,为负债经营,捐赠的“含金量”不足,甚至有人宣称,未来的“阳光”会将“投资”作为善款,还分“红利”等。昨天,杨澜终于打破沉默,委托“阳光媒体投资”公关部向晨报发来特别声明。 原“阳光媒体投资集团”主席杨澜女士决定捐助其与丈夫吴征先生拥有的集团股份中51%部分、在香港成立“阳光文化基金”一事,有众多媒体同行予以了报道及提出进一步采访要求,在此,“阳光媒体投资”公关部经授权作出以下两条说明:(1)杨澜女士感谢众多媒体同仁的关怀及采访要求,但她目前对采访要求予以婉拒。杨澜同时强调,这是她与丈夫吴征先生个人的选择,只与她和吴征先生个人的生活方式与喜好有关,是经过两年的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不会因为任何外因或各种说法而改变。“阳光文化基金”未来会在香港特区的法律监管下,加强向各成熟的基金学习运作方式,争取由部分国际著名基金人士与慈善家参与组成顾问会、理事会及监事会,并吸引优秀的国际人才进行管理,不负社会与朋友的期望,并实现杨澜女士走将个人成长与社会相结合的道路,将有限的人生专注于文化与公益事业的理想。 (2)澄清在某些报道中存在着猜测而产生事实不符的情况:如称“阳光”是负资产,为负债经营,故质疑捐赠“含金量”及将称阳光会将“投资”作为善款,还分“红利”等。事实是:即使是过去“阳光媒体投资”管理下在香港上市的“阳光文化”,及其旗下的“阳光卫视”,尽管亏损也从无发生负债经营及负资产情况,而杨澜女士与吴征先生的投资旗舰“阳光媒体投资”更是业绩良好,资产优质,这些情况已多次公开报道并早已成为公众记录。另称“阳光”将“投资”某文化公司百万元也作“善款”,还分“红利”,更是完全无事实基础的故事编造。我们提请有关从业人员遵守基本的新闻报道职业操守,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报道,并欢迎及时与本公关部联系沟通。 晨报记者 邱俪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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