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安:民企公司治理事关中小板前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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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08:2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国内公司治理研究专家、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李维安教授日前在第三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发表演讲认为,民企公司治理障碍,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制度“瓶颈”。关注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对于加强中小企业板建设具有突出意义,建议通过分类治理、监管引入治理评价等手段,促进中小板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关系到上市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目前挂牌上市
此前,由李维安担纲领导的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编制的公司治理指数显示,家族企业在控股股东行为上优于国有企业,结论是民企公司的资产大多为家族所有,较少出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根据他的研究,目前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治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民企在此方面的良好表现,与企业性质有关。 李维安教授认为,家族企业早期的成功,在于其比国企有更高的个人资产关切度,更能市场化运作。但家族上市公司同时存在治理障碍,首先是家族对个人资产关切度高和公司治理的社会化要求存在冲突。在家族企业缺乏人才时,是否和如何引进职业经理人,创业者是否和怎样退出经营层,以及如何树立客户和投资者双重上帝的观念等,都将促使家族企业在上市后逐步走上“去家族化”之路。 李维安表示,要让家族企业遵循市场诚信原则,不仅仅是公司治理问题,而且涉及到一个系统工程。尽管目前世界上多数成功企业为家族所有,但包括沃尔玛、福特等大企业在快速扩张中,已经根据家族企业特点,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 中小板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建设,也有赖于严格监管。他建议公司治理的改进可以全方位考虑,例如产权多元化,避免一股独大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对违反诚信的企业及高管施以重罚,令其承担高昂的代价;分类监管,对中小板公司在监管上不同于主板公司;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强化独董的作用;利用网络投票等手段,降低各类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成本;建立市场化、长期化的高管层激励约束机制;在中小板运作管理中引入公司治理评价,鼓励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率先上市;在单独的指数编制中,将公司治理列入评价因子。 作者:记者王轲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