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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姚芃 记者今天接到上海市工商局专递的信息,今年春节长假期间上海市工商局坚持全天候开通12315维权热线,积极回应消费者的诉求,统计分析显示,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量居各商品服务的首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0%。投诉突出反映三个问题:
商品性能与电视广告不符。如1月30日江苏消费者鲁某来电投诉,他曾向上海某电视购物公司购买了一部价值1136元的某品牌手机,使用后发现该手机不具备电视广告中宣称的“机身镀24K黄金、镶比利时钻石”等性能,与公司联系退货却遭拒绝。
经营者不兑现服务承诺。如消费者王某反映,他曾向某电视购物公司订购2盒某品牌保健品,对方虽承诺“买二送一”,但他却一直未收到公司承诺的一盒赠品。
产品的售后服务不到位。如南京消费者徐某反映,他向上海某电视购物公司购买的一部手机存在“死机”等故障,要向该公司讨个说法,对方的售后服务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