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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房产税缴48元车库租金涨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1:09 重庆晚报

  本报讯地下建筑今年1月开始纳税,市内部分车库借机抬高月租。昨日,高新区某知名花园小区停车库就贴出了涨价通知:小车和摩托车的月租停车费从下月起上调。据说,市内不少小区都有让车库租金涨价的打算。

  昨日,记者在该小区停车库入口看到《关于调整月租停车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称,根据市地税局规定,从2006年元月1日起,对全市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经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将小区停车库月租停车费收取标准调整。

  调整幅度仍按两个级别执行:小车月租由原来300元/月上调至400元/月,

摩托车月租由原来80元/月上调至100元/月。

  对于突然调高车库月租费,该小区物管负责人解释,地下停车库开征

房产税后,车库经营成本陡然增加,不涨价就要亏本。

  此次月租停车费涨价,波及的不仅仅是该小区的业主。据称,该知名房产集团旗下所有所有花园小区,停车库月租都要调整。该小区物管有限公司罗总称,小区地下停车库开征房产税后,该公司每个小车停车位的支出可能还要超过100元,调价是不得已而为之。

  对此,市地税局人士称,按有关规定,对于出租的地下建筑,按出租地上房屋的相关规定计征房产税,像该小区的停车库,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12%。也就是说,该小区地下停车库每个停车位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金额为:月租金×12%,该小区停车费等于涨了48元。

  该小区的涨价之举是否合法?市物价局房产处人士称,我市停车库分为特级和普通级两个档次,其价格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只要物业公司在调价时没有超出规定的幅度都是合法的。

  对于该小区借房产税开征之机,提高停车月租,业内称是钻了制度的空子。据了解,我市停车库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出台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只对停车位以小时为时间单位对外出租划出了价格标准,但对以月为时间为单位对外出租未对价格作规定,属于出租方与承租方市场定价。

  在此背景下,地下车库产权所有人与地下车库的承租方,租金到底确定为多少,由双方自愿协商定价,主管部门一般不作干涉。作为地下车库纳税人正好钻了这个空子。

  记者张彬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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