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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类住房首次买卖免交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14: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北京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六类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房,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免交营业税。

  这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市财政局、市建委9日联合发出的《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的。

  据介绍,北京市的“普通住宅”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3个条件同时满足方可认定为普通住宅。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房;个人销售平房住宅,凡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也均视同普通住房。

  (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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