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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始大检查 严控商品房预售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2: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 殷小杰 报道:作为房地产市场“提高整顿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州市从现在起开始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及使用进行大检查。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就此向市内开发商与各商业银行发函,要求其先行自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为有效规范和杜绝烂尾楼,广州市建立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但仍有少数开发商违规收存预售款,个别商业银行擅自将预售款支付给开发企业或转
作他用,造成部分预售款流失,严重违规,个别案件甚至引发了重大的房地产纠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此,广州国土房管局暂停了个别违规开发企业、银行的预售款监控业务,并重申,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按进度拨付款项的原则。

  监控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款,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商不得擅自收存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逃避监管。

  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的管理。凡在各行开立监控账户并申请办理按揭贷款的开发商,其预售购房款包括首期房款及各期房款,必须直接存入银行的监控账户内,各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直接划入该监控账户内。同时,监控账户内款项的划拨使用,必须凭市国土房管局核准同意。

  对凡不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及以后再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开发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采取行政、经济及媒体曝光等措施查处;同样,对于有同样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国土房管局将停止其办理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的有关手续,同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

  广州国土房管局表示,目前开始全面使用新研发的“房屋管理系统”,要求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在办理代收预售款业务时,在银行业务系统中须录入购房人所购买房屋的合同号,并将此信息提交给相应的商品房预售款监控银行。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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