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上半年的房地产行业,以“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形容似乎并不为过。“六一新政”关于普通与非普通住宅的争论硝烟尚未散净,最重要的一项衡量标准仍未全部出台,近日,建设部又拟出台5项措施,以期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实行税收优惠,似乎有心补救,想为在先前的一系列政策中频频受到“误伤”的中低收入购房者辟出一方享受优惠的“特区”。政府对于调控似乎心有余而力不足,以至于政策总是留有一个小尾巴,广大购房者也不得不面临这样那样的“身份”选择:你是哪个阶层?
政府并非第一次试图“亡羊补牢”。从3月份的利率下限上调到“六一新政”,政府努力在为应保护者与应打击者划清界限,但是,在多重标准交错纵横中,真正能够“幸存”下来得到“认证”的中低收入者有多少,混迹其间享受不应有的优惠的又有多少?争议最大的莫过于七部委新政中规定的普通住宅三项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这里为“误伤”预留了一个逻辑上的可能性。购买普通住宅的中低收入者必然符合上述三项中的一项,但是不能说只要不符合其中一项的就不是中低收入家庭,这就好像“或”与“且”的差别。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为了让外地迁来的父母家人可以住得舒适一点而不惜远涉番禺,但由于小区容积率低于1而“不幸”住了“豪宅”;而在天河北以七八千的单价购下高层小面积投资型公寓的,则“幸运”地成为了“普通住宅”。有一种解释是,容积率低的住宅拥有者多占有了社会资源。这让我想到听过的一个笑话:初次到上海被大肆嘲笑的西藏人,终于在上海人的家里找到了尊严,“我家的厕所都比上海人的一套房大”。但平心而论,多少人宁可要上海的一套亭子间,而不愿意要一套在西藏的超宽敞的家,天河北和番禺虽然没有差距那么大,但应属同理。
事实上,衡量一套住宅到底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最公平的标准莫过于总价,既代表了购房者的经济能力,也代表了这套房产的价值。新政中的三项标准其实就是将总价一拆为三,但最关键的单价的衡量基数也就是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北京已有十级标准出台,在广州却迟迟未出台。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广州的房价可能隔一条街就差上好几百上千块,以片区划分有失公允;那么按照基准地价来制定呢,同一地区的地价很可能会在短期内发生幅度不小的变化,而基准地价几年一更新,如此的标准是否会对发展较快、地价上涨较多的地区不公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界定难度如此大,是否也暗示着对这一标准实操可能性的质疑?不少业内人士就表示,北京的十级地价标准在实际执行中有多大的可行性,其前景并不乐观。
再来看看建设部拟出台的保障中低收入购房者的5项税收优惠措施: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购房的,视新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实都是在鼓励中低收入者购房,试图以政策来促成所谓最真实的购房需求的重新旺盛来救市。政策是否已经见底,调控是否已经成功,然后准备结束,它为大众到底留下了什么?
这一点,京城的地产大鳄们相信比我们清楚,6月中旬他们再度抬头挺胸意气风发就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冬天已经过去。记者桂蔚
(紫/编制)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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