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天河路黄金地段的广东XXX大厦,了解该写字楼出租地下室小面积单位以供企业应对广州市“住宅禁商”规定作办证之用的情况。
“地下室确有一间”
记者先来到五楼粤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了解情况,办事人员表示目前没有这样
的单位可供出租,不过建议记者可以到另一间办公室找业主详细谈谈。随后记者来到2404房租赁部,仍然是上次那位孙女士接待,名片上标明她隶属于广东茶叶进出口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天河沙基东管理部,她也一再强调,他们是这栋写字楼的业主单位,“是为国家打工的,并不是私人企业”。孙女士介绍,地下室那个单位面积大约27平方米左右,原来是一家公司租用的仓库,5月20日才空出来的,并且保证该单位之前并没有企业租用于办理工商执照。当记者问及是否还有其他单位可供挑选时,孙女士表示,其他单位有是有,但面积都比这间大,租金也相对高,租来办证用不划算。当记者问及,如果一个月后承租方主动违约,那该单位的下一个租户如果也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有关证件,那么同一个地址有两家公司租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时,孙女士表示也不大清楚,要询问一下其他人员,并让记者留下电话,一旦问清楚会致电说明。
“我们会保证租户的安全”
为了让记者放心,孙女士介绍说,旁边2405单位也是这种情况,租给了一家公司,但该公司真正办公地点并不在这里,这个房间已经锁了快一个月了。她还透露,这几天工商部门查得相当严格,由租赁部人员替租用2405房间的单位去办理有关证件都无法成功,而之前这样操作几乎没出过问题。她表示,由于相关政府机构设在广东XXX大厦,工商部门一般不会来这里检查租用写字楼的企业是否真正在此办公,另外,对租赁部来说,是从他们这里租出去的单位,他们也会配合企业,保证他们的安全。
B1层无法作办公用途
随后,记者下到B1层地下室去查看孙女士所说单位,发现该单位大门紧锁,玻璃门上也被贴得严严实实,无法看到里面的情况。但B1层看起来整体环境比较糟糕,气味刺鼻难闻,通风条件差,多数是一层电脑城店铺的仓库,无法真正作为办公地点使用。
中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潜规则
记者从中介机构了解到,虽然大多数中小企业对“住宅禁商”的规定持接受态度,但仍然有部分企业想省这一笔钱企图蒙混过关。有中介人士表示,就他所在中介行上月有意寻租的企业客户来看,有不少是询问是否有中低档写字楼出租特别是小面积单位只做办证用途,这样的客户约有两成。其他中介人士也表示,虽然这种“买壳混证”与公司业务无涉,但在与客户的接触中也了解到,不少中小企业主路子灵活,人脉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几乎成为潜规则。该中介人士还表示,目前所了解的违规办证方式主要是在便宜的低档写字楼短期租用小面积单位,只作办证之用,并不真正迁去该处办公。有些去中介咨询的客户认为这种方式无可厚非,还得了实惠。而工商部门则表示,有关住宅禁商的具体细则以及缉查方式都仍在研究中,现在不接受采访。
律师:“买壳”办证将面临证照风险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詹礼愿博士告诫一些为省租金选择“买壳”方式办理营业执照的中小企业,今后企业可能面临一系列证照问题,省下这一点点租金是不划算的,企业为此承担的风险十分大,而且几乎都落在承租企业这一方。詹礼愿指出,由于约定在一个月后承租企业可主动违约,加上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信息互通还未完全实现,因此有些写字楼业主即出租方就钻法律的空当,如果仅仅是出租场所以供办证之用,基本上是很难追究责任的。而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异地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其工商登记、营业执照都需要重新办理,否则,一些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将由企业自行承担。所以从长远来看,对企业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他奉劝广大中小企业不要铤而走险。而中介人士也对此举表示担忧,他称,广州早年也有过“住宅禁商”的规定,目的当然是好的,希望规范市场,但是当时写字楼租金高昂,于是不少企业干脆不办证,躲进住宅办公当起了“黑户”,同时逃税。今年的住宅禁商令是否会产生同样的负作用,还有待观察。专题撰文:记者 桂蔚 实习生 周娜(晓健/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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