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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投诉:广州界定“普通住宅”面积比省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12:2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殷小杰报道:广州市6月1日上午公布了《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后,有开发商快速计算后马上作出反应:广州市对“非普通住房”标准中的面积界定,实际上比广东省允许上浮的面积低。

  按广州市公布的标准,普通住宅的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广东省公布的普通住宅面积标准是“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
允许地级市在此基础上浮不得超过10%。

  有开发商计算,按广东省的面积标准上浮10%,120平方米套内面积住宅的达线标准是132平方米。再以业内一般对高层住宅实用率为85%、多层住宅为90%的行规折算为单套住宅建筑面积,省允许上浮的上限面积标准是:带电梯的高层住宅是155.29平方米,多层住宅为146.66平方米,两类住宅的上限面积均比广州市公布的标准要高。

  有开发商表示,当天一早得知广东省公布的标准后,原以为广州市也在此基础上上浮10%,但下午一看新闻,方知广州市对普通住宅的界定面积比省允许的低,于是马上召集公司有关人员开会研究对策,主要是对“超标”房今后的销售策略及已售出但尚未来得及送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鉴证的“超标”房的售后服务。

  (紫/编制)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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