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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平台:房改房上市不再需单位同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15:5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广州市房改房上市条件又放宽了!现在市民无须经单位同意就可自由地卖出房改房,单位也不再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今年第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中决定的一项内容。房地产业内人士预测,此举将使二手房交易剧增。

  广州市房改房上市规定原来是这样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的,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
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办理交易手续;逾期不答复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决定》把该规定删除了。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目前在房管局已经开始实施了。现在市民在办理房改房上市手续的时候,不用单位开同意的许可证明,单位也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据了解,广州市共有房改房近60万套,占全市存量住宅的49.23%,近两年广州市房改房上市量非常大,平均每月有3000多套房改房进入二手市场。中原地产研究部有关人士表示,房改房上市条件的再放宽,二手房的成交量必将剧增。而二手市场必将带动一手市场,使广州整体楼市全面兴旺。

  (实习生/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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