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职场 > 正文
 

上海将重罚超时加班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8:14 新京报

  该市维权警示显示:至少有4成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

  综合新华社、上海《青年报》报道近来引发各地热议的“超时加班”问题,在上海已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回应。

  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昨日公开了近期查处的部分用人单位超时加班的情况,并且表示将保持查处力度,对于强迫职工加班或超时加班问题严重的企业,将重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劳动部门在最近的监察中发现,高温期间的加班现象是愈演愈烈,上海至少有4成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因此,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昨天发出今年第二号

维权警示,希望广大劳动者提起警惕。

  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情况表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主要有四种做法:一是长期恶意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上海一家制衣公司生产车间的劳动者,每月加班天数均在15天以上,平均日工作时间均达到或超过12小时,每月完整的休息日只有1至2天,个别车间的劳动者甚至整月无休。

  二是以生产任务过重为由安排超时加班。闵行区一家科技公司被查实,在今年4月共安排1800多名劳动者超时加班15万小时,人均超时加班达80多小时。

  三是以实行“计件工资制”为名安排超时加班。上海一家服装厂以“多劳多得”为由,安排大部分劳动者每天早上8时上班,至晚上9时许才能下班,这期间只有1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包括午饭及晚饭)。

  四是以实行“综合计时制”为名安排超时加班。一家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时制的皮件厂,从未安排职工集中休息,一年里共违法延长近千名劳动者工作时间100多万个小时,其中大量劳动者全年的超时加班时间在1600小时以上,即便这些劳动者365天天天上班,每天的工作时间也要达到11小时。

  对已查明的严重存在超时加班问题的用人单位,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给予了从重处罚。例如,对于上海一家制衣公司以内部规定形式长期安排超时加班的行为,给予了罚款83万多元的从重处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