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可参加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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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
工伤保险新政策出台,覆盖范围扩大 新快报讯(记者 任国庆 张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从今年起,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由此前的只针对企业单位,开始扩大到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统一的覆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伤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据介绍,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 《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参保工作。 (小亚/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