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IT公司工作,公司规定我们加班费按等级来划分档次,初级每小时20元,中级每小时30元,高级每小时40元。请问,公司的这种规定合法吗?
读者:朴素贞
朴素贞:
劳动报酬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协商,因此加班工资也可在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前提下自行约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你们的工资水平算一下,你所在的公司规定的加班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