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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为非正规就业人员制定劳动报酬指导价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 16:58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4月16日电 (记者 褚晓亮、杜学静) 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各市(州)内推行了一项特殊的规定——为非正规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岗位制定劳动报酬指导价位。该价位主要用于方便就业人员了解行业薪情,并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显示,在非正规就业和非全日
制就业人员岗位中,年薪最高的是律师岗位,指导价位为94160元,其次为企业管理者,年薪指导价位为68768元。年薪最低的是橡胶制品生产工,指导价位为8764元。在商业服务人员队伍中,超市企划职位位列榜首,年薪指导价位为30000元,宾馆服务员位列最后,年薪指导价位为8204元。

  据了解,这一系列指导价位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定期调查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再根据上年全省各城市已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经过分析、汇总、加工而形成。指导价位将每年更新一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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