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冯苑通过考试成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西南小城的亲友打电话过来祝贺:“拿到了‘铁饭碗’,以后生活不用发愁,舒服得很。”
但冯苑的情况显然与亲友所说不同。冯苑告诉亲友:“合同只签3年,做不好会被炒掉。”
实际上从2007年的聘任制公务员改革到2010年的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圳公务员所处的环境渐渐发生变化。自2007年始,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在深圳铺开。2010年,深圳率先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规定自当年1月1日起,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目前,像冯苑一样的聘任制公务员在深已超过1800人。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单独的晋升渠道,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新进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
人们相信,聘任制公务员能激活公务员整体积极性,而与聘任制同期推进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聘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公务员共同置于一个发展序列之中,或可加速“鲶鱼效应”的到来。
如今,聘任制的诸多细节还有待铺开,“打一份工”的观念却已在深圳聘任制公务员的心中悄然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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