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省就业劳动力为3801.8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54.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首次跨越1000万大关。
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增加,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增加较多
随着湖南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与2004年比较,城镇单位就业
人员总量增加,特别是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增加数量多。据统计,2005年第三季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393.6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7万人。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分别为294.77万人、30.95万人,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2.37万人和1.48万人,其他单位就业人员67.92万人,增加15.32万人,增长29.1%。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中,机关事业单位为173.3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14万人;企业单位为121.45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4.5万人。
二、统筹城乡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新的变化
湖南省清理取消了诸多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简化了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完善了农民工子女就学、廉租房建设等配套政策,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免交借读费;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及用工单位乱收费,“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农民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同时,加大了对农民的培训力度,阳光工程在90个项目县顺利开展,对湘西贫困农民的专项培训取得实际效果,2005年全省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3.61万人,完成年度任务70万人的119.4%。
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新的变化:一是从出远门到傍家门。目前已有150万农民工选择在省内城市和企业就业,是3年前的两倍。二是从拼体力到靠技能。全省各级各类493个农村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农民工35万人次。技术培训,打造出了诸如“攸县的哥”、“长沙湘菜厨师”、“桃江保姆”、“张家界湘妹子导游”等一大批劳务湘军品牌。三是从盖楼房到建厂房。全省迄今已有近20万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起了8万多个“回流型”个体民营企业,吸纳近50万农村劳动力,年创造效益30亿余元。
三、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显著变化
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巨大冲击,市场调节就业机制作用的日益明显,促使劳动者的就业观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认同“打零工也是就业”、“民营企业一样有吸引力”等观念的人越来越多,实行非全日制就业、弹性工作制等制度的单位越来越多,自由职业者、钟点工也日益增加。近几年,全省近9成的下岗职工再就业,是通过民营企业找到出路的。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
随着高校的扩招,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增加,毕业生就业形势趋紧,全省实际需要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为15.8万人。面对严峻的毕业生就业形势,省政府办公厅在新增岗位优先录用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费职介等方面推出7项措施。特别是将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机制和指导服务体系,有效保证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2.97%,比以往的70%左右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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