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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就业问题应是主要目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5:25 中国经营报

  作者:张曙光

  就业问题是近年来“两会”上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据最新的数据,今年中国全社会需要安排的就业人数是2500万人,而今年全国城镇可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只有1100万个,至少有1400万人就业希望渺茫。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是
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

  虽然我国的国民经济还在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增长,但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率并没有明显提高。

  建国以来,我们经历了上世纪50年代末、80年代初两次大规模的失业高潮。特别是面对80年代初期大规模的失业情况,中国政府以快速发展经济,鼓励国有企业大办三产,放开搞活允许个体创业,国有企业内顶替接班等多种手段解决就业问题,使中国不但没有出现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欧美国家失业率高达25%,持续十多年的经济大萧条,反而迎来了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所以,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目前最严重的失业问题,不但要把失业当成社会问题来解决,更要把它当成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问题来解决。

  首先,应以扩大就业带动内需增长。

中国经济近十年来始终未能走上良性循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内需上不来,主要靠投资拉动,而投资(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一启动,就遇到了
能源
、原材料紧张的矛盾,就成了过热。扩大内需就要提高人民的支付能力,一是提高工资,二是扩大就业。而扩大就业是当务之急。

  其次,从就业角度寻找突破二元经济的突破口。中国经济有一个怪现象,就是教育发展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从上个世纪50年代,人们就在讲一个农村苦孩子如何奋斗(或是在党关怀下)成长为大学生、有所成就的故事。到了80年代、90年代、新世纪的现在,人们还在重复讲着同样内容的故事。从农村出来的人才不能改变农村的贫困状况?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次,要给劳动密集型企业更高的地位。中国工业向重

化工转移,中国要发展高科技企业,这些提法并没有错,但必须面对的是现实的就业问题。从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对就业弹性缩小。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对就业的拉动由20世纪80年代的0.32个百分点下降了0.1个百分点。与经济学公认的奥肯定律(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成正比)相悖,这可能与中国的经济结构调整有关。但中国劳力资源丰富这个优势不能丢。不但要鼓励第二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更要鼓励第三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2002年我国在一、二、三产业就业的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50%、21.4%和28.6%。2000年西方发达国家一、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1-3-5.4%、22.6-34.5%和62.2-74.596%。我国第三产业还有很大的就业潜力,如仅美容美发行业就容纳了1120万人就业。

  再有,创造就业机会应是企业家的重要社会责任。现在社会给企业家很高的地位,每年有各种评比奖励,除了企业家个人财富的增长外,这些企业家还为社会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也应该纳入人们关注的视线。我们不但要鼓励有创新科技的企业家,也要鼓励能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企业家。

  还有,就业率的高低应成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随着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人们对全面发展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就业问题更是与人民休戚相关。“减员增效”之类的口号不应由政府部门提出,应鼓励企业多创造就业岗位。是否“增效”是企业自己考虑的问题。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纷纷以裁员方式进行改制,减少了约4000多万个工作岗位,大大加重了社会负担。有的企业员工30多岁就被迫“退休”,完全违背了经济规律。

  最后,要用法律保护就业者。中国目前就业人群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就业歧视现象非常严重。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员工没有与资方议商工资的能力、黑工现象普遍,就是各种招聘广告上也充满歧视性语言。不但招聘单位普遍缺少平等意识,就是一些电视台为求职者搞的节目也缺少对人格起码的尊重。我们应唤起全社会的良知,尊重求职者,尊重我们的人格。国家应制定“就业法”来维护求职者的权益和尊严。

  “充分就业”是政府追求的最重要的经济目标之一。我们要努力创造就业机会,扫除一切就业障碍,解决这一世纪性难题。

  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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