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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营销模式变革遇转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3日 17:48  中国财经报

  权威人士透露,《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改稿将就汽车经销商的进入、退出等条件做一定修改

  徐丽红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1个月有余,但一直存在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却依然没有调整的迹象。在如今低迷的市场状态下,汽车市场营销变革的呼声再起。近来又传出了《办法》即将进行调整的消息,这让经销商总算吃了颗定心丸。

  从目前形势来看,《反垄断法》实施后,汽车业面临的变局似乎并不是那么明显。调查显示,超过90%的经销商认为降价是最好的促销方式,而厂家认为车价是企业及品牌的价值体现,不能擅自改动。于是,厂商关系的矛盾点也集中在了厂家的统一指导价与商家的自主定价之间的博弈。而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相互促进的层面上看,增强经销商的话语权有利于汽车市场的健康。

  对此,某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夏治冰指出,《反垄断法》发布后,经销商的主动权会有一定的提升,厂家对经销商根据当地的实际进行定价以及相关的行为再无权干涉,但同时要求经销商对市场的洞悉能力必须加强,也就是说经销商的主动权提升之后,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也需要提升。这就需要厂家提供一些意见与指导,最终还是重新回到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中,从根本上来说两者的关系不会发生重大的改变。

  而《办法》的修改可能以补充管理办法或者实施配套细则的形式出台,对行业发展进行再次引导,以缓和产销双方日益激烈的矛盾。

  消息得到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罗磊的确认,但他同时表示,具体何时出台,出台的内容是否会有变化还要等待商务部的批复。而修改稿就汽车经销商的进入、退出等条件做了一些修改,但最终不会影响到现在的销售模式。

  尽管此前北京亚运村车市总经理苏晖对《办法》修改的支持声很高,但在现实面前,他也坦诚地表示,汽车经营模式只会出现小的调整和变化,不会出现重大的调整变化。“主要是社会条件不具备,而汽车有形市场自身的条件有限,也很难影响到4S店的主流销售模式。”

  在业内人士看来,只要《办法》的本质不改变,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就不会改变目前的格局。中联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张超也认为:“《办法》修改后的补充规定还不会触动以4S店为主的销售模式,即使出台了新的规定,也只是缓和了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的矛盾,最终目的还是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汽车交易环境。”

  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无法令人乐观,一方面,连续4个月的销售环比下跌,让不少汽车经销商已濒临倒闭边缘,一些感觉无利可图的汽车经销商开始选择退出。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越来越希望改变4S店的营销模式。据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9.6%的消费者希望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整车价格和维修价格进一步下降;25.8%的消费者认为加价购车等现象可以杜绝;还有18.1%的消费者担忧厂家对渠道的控制减弱,售后维修服务的专业性难以保证和厂家失去对零部件的控制,非正规厂家零部件泛滥,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现在看来,《反垄断法》的实施和《办法》的修改只是一个导火索,无论是迫于市场压力也好,还是适应《办法》也罢,目前的客观环境是厂家营销变革的最好时机,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调整销售渠道、加大对经销商扶持力度等方式已经被不少厂家广泛采用。一汽—大众的渠道调整计划正在紧锣密鼓地实行之中,华晨即将对销售渠道进行调整的消息也被业内所关注;奇瑞以经销商融资的方式提高其竞争力;合资企业对于经销商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面对市场低迷的现状,汽车营销模式主动改变或许是厂家摆脱困境的惟一出路。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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