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股权激励,还是年终分红、奖金,都是激励方式。无论是何种激励方式,目的只有一个:解决所有者与代理人(经理人)目标不一致的问题。问题是,哪种方式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文·本刊记者 梁冬梅
智慧支持: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储小平
北京丰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惠湘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室主任 黄群慧
新锐案例:
2005年11月2日,原毕博管理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黄辉,正式把办公室搬到了上海市肇家浜路上的均瑶国际广场总裁办,成为了民营企业均瑶集团成立以来的第三任总裁。之前的两任总裁分别是公司创始人王均瑶和其弟王均金。
而一年前的11月3日,民营高科技公司用友集团举行了一个特殊的新闻发布会,两年前高调上任的职业经理人——具有跨国公司经历的何经华,在5年合同期还未到一半时,便因“身体太累了”为由离开用友。何是当时国内最高价格聘用的职业经理人,年薪500万。
黄辉与何经华的相同点是:都具有跨国公司职业经理人背景,同时,两者都受聘于民营企业。他们的不同只是,两人在相差一年的时间里,一个黯然神伤下台,一个喜气洋洋上任。
彼得·德鲁克在谈到家族企业的管理时,说过一句话:一定不要任人唯亲,高级管理层一定要多使用职业经理人。中国企业似乎正在实践着这句话。但有人认为,如果没有实行股权激励,民营家族企业就很难真正留住职业经理人。
专家争鸣:
储小平:留住职业经理人,特别是高层次的职业经理人,更多的应该在基本理念上取得一致。
本案例中,王文京和何经华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有股权激励,而是理念型心理契约未达成一致。
我们说,通常的心理契约有三种:一种是交易型心理契约,主要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另一种是情感型心理契约,这个很容易理解。还有一种,就是理念型心理契约。
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会更重视价值观、理念方面与公司的一致性。因为他们要想取得高收入并不难,像黄辉,在到均瑶集团之前有13家企业邀请其加入,而何经华也很容易就找到了下一个东家。
因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对家族企业领袖来说,留住职业经理人,特别是高层次的职业经理人,更多的应该在基本理念上取得一致。
当然,股权激励是国际上大多数企业采取的激励方式,但运用股权激励的民营企业很少。
大多数民营企业家持有的是传统的资本产权观点,我拥有物质资本,我就是老大。说好听点,你是职业经理人,说难听点,你就是打工的。那么,作为职业经理人,你有什么样的水平和能力,我就给你相应的人力资本,甚至可以给你高于市场的价格,但把股权分给你,没那么容易。
企业家不愿意给职业经理人股权激励,实际上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因为股权和控制权是相关的,它关系到公司的一系列财务信息。一般的民营企业都未上市,财务信息是不透明的,如果给了职业经理人股权,那么财务信息就要公开,这样一旦两者反目、发生矛盾,企业的风险就非常大。
陈惠湘:谁做CEO不重要,给CEO什么样的激励不重要,重要的是董事长的准备和团队的准备。
我认为无论是股权激励,还是年终分红、奖金,他们本质上都是一种激励方式。实行什么样的激励方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不是一味追求股权激励。
是否实行股权激励,更不是家族企业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标志。中国的家族企业,问题不在于激励是不是够,而是在于系统还不够成熟,公司治理结构没能落到实处。
据我的调查研究,在中国现有的家族企业里,凡是董事长和总裁分设的,80%总裁是假的。剩下20%里面,80%董事长和总裁半真半假,另外20%是真的。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中国家族企业所处的历史阶段有关。做个比喻,家族企业现在是青少年,国外家族企业现在是中年,想让青少年一下子变成中年人还是需要时间的。
家族企业未来的发展,还是要从公司治理结构、系统的成熟性、整个团队的职业素养入手,这个方面做得好,无所谓是不是自己家族的人去做总裁。我儿子是合适的,干嘛一定要请外面的人呢。鲁冠球的儿子可以做,为什么一定要请空降兵呢?
我认为未来中国家族企业发展,可能会是像可口可乐家族那样,拿多少股权,就有多少表决权。中国家族企业没必要追求一蹴而就。谁做CEO不重要,给CEO什么样的激励不重要,重要的是董事长的准备和团队的准备。
黄群慧:职业经理人会从没有股份,到享有部分股份,这是一种趋势。
无论是何种激励方式,目的只有一个:解决所有者与代理人(经理人)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哪种方式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就用哪种解决方法。
对于所有者而言,它是资本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对职业经理人来说,他拥有的就是管理才能,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
两者之间目标不一致,因此产生矛盾。为解决这种矛盾,激励机制产生。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部。
但至于用的是什么样的激励方式,是股权激励,还是其它激励,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中国家族企业与国外最关键的区别,就在于发展阶段不一样。我们大多数处于第一代和第二代控股人之间,而国外已经好多代了。离创业者越远,时间越长,创业者本人对企业的影响就越小。
现实的情况是,中国的家族企业多半还是创业者说了算,因此,职业经理人会感到不舒服,像用友集团的何经华。这里面可能并非激励方式的问题。
当然,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从完全控股到绝对控股,再到控股,职业经理人也会从没有股份,到享有部分股份,这也是一种趋势。
家族企业控股是应该的,我并不反对。但是不要搞家族式的管理。像国外很多大的家族企业一样,股权上都是家族控股,但是管理上完全使用职业经理人,而且给职业经理人部分股权作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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