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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龚家龙的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9日 04:12 中国经营报

  作者:秋风

  又是一个民营企业家的悲剧。湖北警方近日宣布,备受关注的荆州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大案目前已侦查终结,并移交给检察机关。有“民营石油大亨”之称的龚家龙与其经营团队有涉嫌伪造金融票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五宗犯罪嫌疑,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这些罪名如果在司法程序中被坐实,龚氏将永无翻身之日。

  龚家龙曾经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而他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主要是因为他曾经是民营石油企业的代表,试图建立及扩张他的独立石油公司。在石油垄断成为过街老鼠的时候,龚家龙当然赢得了舆论的一些喝彩。

  不过,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须自身硬。任何企业家要从事自己的事业,都必须具备基本的道德条件,企业自身平时的经营活动及私人的日常生活中,没有什么明显的不正当之处。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开一些成长中的风险,逐步发展壮大。

  当然,在当代中国,很难找到如此洁净的企业家。在急功近利的社会气氛中,企业家自己可能对交易伙伴、银行、投资者进行欺诈。更重要的是,在中国,权力仍然牢牢地控制着大多数资源,控制着市场进入的大门。企业家要进入市场,要么绕开政府管制,被归入违法之列;要么依附权力,用金钱收买政府官员,进而在购买了豁免不合理管制的正常权利之外,又购买压制其他企业或交易对象的特权,则不仅使自己的经营活动和财富丧失正当性,最终很可能同样被指为违法。

  从目前透露出来的情形看,这些方面的问题,龚家龙无不具备。当然,有人可能会依据经济学的逻辑说,这是在追逐金钱的疯狂欲望驱使下,人必然会作出的选择,而同样是这样的欲望,也会驱使这些人不顾一切地去冲击旧规则。他们相信,利益会推动制度变迁。

  这或许有一定道理,但在现实中往往难以成立。面对公安机关披露出来的种种犯罪嫌疑证据,人们对龚家龙,也就跟对待普通的贪官、普通的经济犯罪人一样。龚氏的落马,就好像顾雏军等人的落马一样,起不到任何推动规则、制度变革的作用。甚至更糟糕。著名评论家叶檀在一年前龚氏被调查之时曾发表评论说:“也许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守着一两家厂,安分守拙静待时机,才是上佳之选。”

  当然,这位评论家立刻反问:“但如此一来,中国所急需的企业家精神与普遍的市场机制,又从何而来呢?”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但也最难以回答的问题。过去十几年来经济学和法学的普及,把“制度决定论”变成一种常识。对于社会问题,人人都会说,需要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来解决。

  问题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价格低廉的制度批发店,可以如探囊取物般转身拿来就用。相反,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现成的,而只能是有待于创造的。好的规则、制度只能由那些希望得到好规则和好制度的人自己亲手创造出来。对私人石油企业有利的竞争性石油市场秩序,只能由希望生活在这个市场里的企业家自己来创造和维护。一般性市场制度当然也只能由将要生活在这个制度之中的人们自己来创造和维护。

  按照严格的经济人逻辑,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但是,一旦回到现实中,则这种悖论其实并不是没有解决的出路。这个世界上,总是可能涌现出若干人才,在一个规则并不合理的社会中,他们能够受到某种信仰的感召,洁身自好,用严格的戒律来要求自己。一旦他们推动制度变革,则往往能够成功地改变不合理的规则。

  市场制度之所以在英国清教的背景下形成,秘密正在于此。经历了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南方陷入空前腐败之中。在那个没有信仰的社会,商业畸形繁荣,商人表面上也呼风唤雨。但是,各个城市共和国的制度迅速腐败,商人们个个都是胡雪岩,真正的市场制度则与

意大利擦肩而过。相反,欧洲北方强化个人信仰和道德戒律的新教,却构成了企业家创建新的市场制度的精神基础。这一制度给作为一个整体的企业家群体,及社会所有群体,带来了迷信经济人逻辑的经济学家根本无法想象的巨大收益。

  龚家龙的失败是必然的。当然,中国仍然需要具有龚氏抱负的企业家,唯一的疑问是,他们能否从龚氏的失败中吸取教训?

  (作者为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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