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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民营企业游说:道路艰且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17: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案例回放]

  邮政法草案历时8年九易其稿

  虽然民营企业的游说不如跨国企业那样直接和擅长走高层路线,但民营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新生力量,其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人大立法和政策制定上,俗话说“立法是最高层次的维权”。民营企业的游说需求和动力并不亚于跨国企业。

  在近几年陆续发生的邮政与民营快递公司的争议,以及房地产商对于清缴土地增值税中的商业游说,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民企对于国家政策的利益诉求。

  一份最新发布的统计报告称,我国的快递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2万家,其中多数为本土企业。快递市场将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08年年底将达到74亿美元。在这样庞大的市场面前,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之间的博弈正越来越激烈。

  邮政与民营快递公司的争议已持续多年,围绕《邮政法》修改版本的变化,双方的争议始终没有平息。

  2003年11月,经过近两年的酝酿,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邮政总局起草的《邮政法(草案)》第五稿出炉。第五修改稿中规定“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并对民营快递公司注册资金做出限定:市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省级500万元以上、跨省经营1000万元以上。消息一公布,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11月21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等3家协会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明确表示对修改稿的强烈争议。邮政“变法”中各方博弈力量正式登场。《邮政法(草案)》第六稿、第七稿相继出炉。尤其在第七稿中,快递公司遭遇了“生存”问题,3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有可能一夜之间变成“非法从业人员”。因为民营公司快递350克以下信件的业务将被法律所禁止。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数十家快递企业联合起来,就草案中专营权、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企业的门槛限制、内资国民待遇不一致等情况先后向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游说。

  经过多方努力,在《邮政法》第八次修改稿中,虽然将信件重量从5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改为“15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但本质上并没有变,因为目前快递的业务多以商业信函为主,而这些信函大多就三五十克重。150克的门槛,对民营快递公司而言,仍然足以使其濒临破产。

  2007年6月13日,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产业部和国家邮政局在北京召开邮政法修订工作企业座谈会,并拿出第九次修改稿,其中有关邮政专营的条款空缺,理由是因各方面的争议很大,这部分内容“待研究”。

  今年1月29日,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同时挂牌成立。这意味着,邮政系统真正实现了酝酿多年的政企分开——新的国家邮政局以监管机构身份出现,继续行使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而企业职能则全部拨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的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普遍服务业务、竞争性业务(包括快递和物流业务)和邮政储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未能尘埃落定的邮政法修订就格外引人关注。

  点评:

  与反垄断法孕育13年方才出台一样,历时8年、九易其稿,邮政法修改稿至今仍然“千呼万唤不出来”。有关专家认为,邮政专营权、新的普遍服务机制规范和建立以及市场监管三个核心问题,困扰着邮政法的修改。

  在原有体制下,国有邮政部门集政府邮政管理与立法执法、提供邮政公共服务、从事快递物流等商业化经营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既做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因而在服务质量与竞争的公平性方面屡遭质疑。

  业内人士呼吁:立法应该听听民营快递企业的意见,让民营快递企业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表示,邮政部门参与修订邮政法可能会使邮政部门利益扩大化。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应该转变立法思想,建议多方立法或第三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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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商游说影响宏观调控

  从2005年的“国八条”到2006年的“国六条”细则出台,2007年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乃至一再提高的房贷利率……在一声紧似一声的宏观调控声中,中国房地产一路狂奔的姿态,不仅构成了对宏观调控的一种公然嘲笑,也急剧提升了中国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而后者则是中央政府最大隐忧。“国六条”细则中规定的两条硬指标捅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心窝,尤其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条,开发商的反应最为强烈。据悉,各省市开发商与各方面的意见已由建设部房地产司汇总。

  另据媒体报道,原定于今年2月1日起清缴的土地增值税工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原因在于:不少地方的开发商通过各种途径来游说地方政府缓行,力阻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推行,有地产商深信“非常有把握争取到对我们有利的政策”。

  一些开发商扬言,“如果真正严格清算的话,大部分开发商都会倒闭”。开发商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恐惧和憎恶实属有情可原。土地增值税作用的税基大体上等于税前利润,具体税率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因为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征税,所以纯属无稽之谈。

  土地增值税的引入与企业所得税一起构成针对房地产业的“累进所得税制度”。这种税收制度有几大好处。第一,土地增值税将加大开发商囤积土地和住房的成本,促使开发商加快开发和商品房销售进度,增加市场供应量,有利于促使房价理性回归。第二,加大开发商哄抬房价的成本。开发商如果哄抬房价,有可能把自己抬到更高一级税率面前,使哄抬房价的相当一部分“成果”被以税收的形式“没收”。第三,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向消费者身上转嫁的难度较大,转嫁面临的制约因素较多。比如,开发商向消费者转嫁成本必走哄抬房价这一关,但这有可能让其因适用更高一级的税率而付出代价。第四,有利于鼓励普通住宅供应,解决住房结构性供应不足的问题。

  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将对地方经济产生严重影响,因此,目前各地互相观望,迟迟难行。游说能够成功,一定是契合了地方政府或者某个部门的观点与利益,而地方政府接受的理由是为地方财政创收,提供公共物品。那么,这些游说的商人群体究竟是一方利益的代表还是贪婪成性的市场秩序败坏者?如果我们认可,政府通过为企业服务创造税收间接地为公众利益服务,而企业通过创造就业与产品为社会服务,两者便能找到接轨点。新华社曾发表评论员文章,直指一些地方政府推波助澜,官商一体造成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大的泡沫,并与中央对于房地产宏观调控对抗,其根源在于错误政绩观、利益观作祟。

  点评:

  房地产商作为近年来迅速成长起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团体,他们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是畅通而便捷的,在每次与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出台时,人们都不难看到开发商活跃的身影。事实上,他们过去就曾经成功地阻挠个别对其不利的政策出台。因此,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贺铿指出:“若不解决房地产市场中的官商勾结,所有的宏观调控都收效甚微。”

  正如每日经济评论员叶檀所说:“游说不是原罪,以经济能力与权力进行私下交易、进而损害社会的整体福利才是有罪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既然已经开始,它就不应该被人视为儿戏,不能受阻于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否则,损害的不仅仅是我国的税收制度,还有法律的尊严和公权力的公信力。

  徐素琴学者林景新认为,一个成功的企业至少必须兼备两种能力,一种是把企业内部运营好的能力,另一种是政府公关能力。企业最佳的游说渠道就是影响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此,很多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纷纷加入全国青联、全国政协、全国人大等机构,希望参与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除了通过行业协会之外,一些强大的地方商会(如温州等)也逐渐成为了游说活动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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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雷并购徐工 外资介入改制

  2006年下半年,美国凯雷集团收购徐工集团旗下徐工机械85%的股权一事,成为国内财经热门话题。因为它具备了所有热门话题的必备要素:黑幕交易,国有资产贱卖,威胁国家产业安全等等。

  2003年春,徐州市有关部门向海内外发出对徐工集团进行改制的信息,当年秋30多家国内外企业和基金机构,向徐州市有关部门和徐工集团提交了《收购项目建议书》。2004年6月,经过第一轮竞标,徐州方面确定7家潜在投资者。2004年9月,经过第二轮竞标,徐州方面从中选出美国国际投资集团、摩根大通亚洲投资基金、凯雷亚洲投资公司3家为候选投资者,这3家皆为财务投资者。

  2004年10月,徐州方面进行了第三轮竞标,其标的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85%的股权。最终,凯雷报价3.75亿美元竞得。凯雷3.75亿美元的组成是,其中2.55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82.11%股权,0.6亿美元以增资方式获得徐工机械2.89%股权,在徐工机械2006年业绩达到一个设定值后,凯雷再将0.6亿美元注入徐工机械。即使这1.2亿美元的增资部分全部被注入即将被凯雷控制的徐工机械,徐工集团也仅仅获得0.18亿美元的股权溢价。

  此后,交易双方便等待有关审批的最后一个环节——商务部的批复。

  有消息人士透露,凯雷实质出价比摩根大通低1亿多美元。“凯雷的方案使得徐工少卖近10亿元人民币”。当时,中国国内对外国公司可能正在逐步掌控重要国有资产的担忧已不断升温,一些人担心类似徐工机械这样的企业可能遭遇“贱卖”。最终引发一场席卷中国的大讨论,其中结果甚至扭转了中国传统对待外资的态度。

  方案一变再变,审批迟迟未果。

  在双方最初于2005年10月份签署的协议中,凯雷投资同意以3.75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85%的股权,从而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但到2006年10月份,凯雷投资发现这一收购交易似乎已不大可能获得政府批准,便提议以大约2.3亿美元收购徐工机械仅50%的股权。直到2007年3月,凯雷投资将以人民币12.2亿元从徐工机械母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XuzhouCon鄄structionMachineryGroupCo.)手中收购徐工机械35.6%的股权;同时,凯雷投资还将另外支付人民币5.842亿元认购徐工机械增发的相当于其股本9.4%的新股,从而凑足45%。从控股85%到参股45%,凯雷终于完成了对徐工集团的并购。

  其间美国高层为凯雷集团的游说起了关键性作用。在商务部会审的关键时刻,凯雷集团请出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来进行政府公关;在商务部的层面上,凯雷也请出美国商务部副部长雷文凯,在其访华之际,拜会中国商务部的负责人,再次为凯雷说情。

  点评:

  凯雷并购徐工案以凯雷支付18亿元人民币收购徐工45%的股份画上句号,这个并购案以其特殊意义,将名留当代中国经济史,毕竟从此以后,我们对待外资的态度将从盲目转变为理性。

  对于熟谙游说规则的跨国公司来说,它们的游说活动有着非常明显的特色。他们善于动用高层关系,利用本国政府高官或者本企业领袖来访之际,以高层对话的形式发出企业的声音。另外,他们常利用国内某些地方政府重视外资的心理,取得政策上的倾斜。

  有关人士呼吁,要唤起全民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意识,徐工是装备制造业,即国家战略性产业,美国尚且对于中海油收购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公司心存防范,为何中国对美国的资金就不能防“腐蚀”?要深刻理解《《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意义,防止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政策空转。审视徐工收购案的交易过程,让大家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产权交易危机国家经济和产业安全。

  [案例回放]

  郑卓辉上下游说 保护私产终得立宪

  郑卓辉今年52岁,是深圳市劲力集团董事长。他以做土方工程起家,如今已成长为涉足房地产业,拥有3家分公司和26间汽配零部件销售连锁店的老板。

  1998年全国人大召开前,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郑卓辉写好了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议案草稿。根据规定,这需要有30名代表附议,议案才能生效。因此来到北京后,郑卓辉开始游说,争取代表签名。当年的深圳市委副书记庄礼洋,是第一个在郑卓辉的议案上签名的人。不过,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郑卓辉原以为最牢靠的同盟军——广东省人大代表团中另7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只有1位签了名,其余6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但是郑卓辉并没因此而动摇,继续他的立宪游说。1998年3月10日,郑卓辉把这份附有49名广东代表签名的议案交到了人大议案组。那年年底,郑卓辉在深圳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封回复,回复称:将予以认真研究讨论。

  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有93%的城市居民希望通过修宪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通过修宪和立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成为顺应民心民意的事情。当年,修宪提上议事日程。

  2007年3月,修宪,“私产”、“人权”双双入宪的消息传来,郑卓辉颇为激动地说:“原以为要10年才能达到的愿望,没想到5年就实现了。”而用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的话来说,是顺理成章。其实这背后,积累了10多亿中国人的渴望。

  点评:

  《物权法》是民营企业游说活动的顶峰。深圳劲力集团董事长郑卓辉对“私产入宪”的游说可谓取得了十足的成功。而河北一位企业家的观点具有普遍性:民营企业希望能和政府多沟通,可是缺乏合适的渠道。很多地方政府不一定有足够的责任心和胆识去落实民营企业的诉求,因此,往往会选择向上一级政府反映。在此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就明显觉得使不上力,往往也就无功而返。在1993年“两会”期间,上市公司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等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建议修改《公司法》的议案,此后用友软件草拟了一部完整的《公司法》草案,上交给了全国人大。用友认为,现行《公司法》还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用友自己组织专家,草拟了修改方案。此外TCL总裁李东生、杭州百大董事长董伟平,也曾以多种方式呼吁对《公司法》进行修改。

  企业最佳的游说渠道就是影响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此,很多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纷纷加入全国青联、全国政协、全国人大等机构,希望参与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除了通过行业协会之外,一些强大的地方商会(如温州等)也逐渐成为了游说活动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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