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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21:11 《中外管理》
本刊记者 焦 晶 在中国工会力量成功攻破防守多年的沃尔玛之后,人们或许才发现:该是时候重新审视、挖掘工会的价值了。 相信即使若干年过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仍能对2006年7月29日记忆犹新。这一天,进入中国达10年之久的沃尔玛,终于在福建省泉州市的晋江店成立了其在华的第一个工会。 这被普遍称为沃尔玛“工会门”的事件显然意义深远。事实上,很长时间以来,或许正因为人们对工会组织的存在过于习惯,反而漠视了它的存在。而位于北京长安街的工会大楼,至少在多数人心里,仅仅被当作一个显著的地理标志。 因此,此次突破沃尔玛的确正如全总副主席徐德明所说:“这是一种历史性的突破,必将载入中国工运史册。”而事实上,这只是全总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的步骤之一。随着近年来外资和民营企业的崛起,以往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集中的工会会员出现下降趋势,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组建情况不尽如人意。这正是全总几年来不懈努力的缘由。 那么,如今摆在全总面前的局面究竟如何,工会对企业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人们对工会怀着怎样的抱怨及期待?从《中外管理》的小样本问卷调查中或许可窥一斑。此次共调查企业48家,所属企业涉及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民企才是难点 在48家受访企业职员中,其企业建立工会和未建立工会的比例几乎相当,分别是25和23。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类型却颇有些出人意料。 5家受访的外资/合资企业中,只有1家没有建立工会,与沃尔玛“工会门”事件给人的印象并不相同。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营企业,其工会组建状况堪称糟糕。22家受访民企中,仅有4家建有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占被访民企总数的81.8%(见表1)。 7月27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曾公布200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结果,在入围的前500家民营企业中,近八成的企业都设有工会,情况可谓乐观。但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调研针对的是营业收入总额在两亿元人民币(含两亿)以上的大型民营企业,不能代表民营企业的普遍情况。 大概更值得工会组织反思的是:这些并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中的员工,对建立工会并无热忱,丝毫不期待所在企业建立工会的回答占了七成。这无疑将给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工会带来难点。 无可否认,与管理先进、制度完善的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保障职工权益、利益等方面的不足显得更为突出,而中小民企则是最需要重视的群体。 不少中小民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为获取更高的利润率,压低劳动力价格、减少员工福利支出成为常见手段。而在经济效益的压力下,恰恰是这样的企业,往往最轻视工会的作用,认为“没有意义和价值”。此外,认为职工组织起来会对经营管理不利,而建立工会又需要资金、场地等许多准备,也都成为企业主反感工会的具体原因。 显然,在取得外资企业建立工会问题上的突破之后,民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变得愈发必要和紧迫起来。甚至,民企组建工会的必要性,要高于外企。 作用仍难发挥 尽管按照《工会法》,是否参加工会是员工的个人意愿,而本次调查显示:只要企业设立了工会,大多数人都是选择参加。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工会成员对工会的作用表示满意。所在企业设有工会,却仍拒绝参加工会的员工,给出的理由相当一致:工会只是名义上的,是否参加没有区别。 工会领导人产生机制首先成为被关注的焦点。在25家设有工会的企业中,仅有1家采取了竞选的方式,只是形式上选举的为6家,而直接采取企业管理层任命的多达16家!占据了半壁江山。 这或许正是企业员工对工会失望的根源。 由于中国人力资本的低廉,员工在劳资关系中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只有组织起来,依靠整体力量才能与业主相抗衡,公平解决争议,实现劳资关系的整体和谐。在我国,能起组织作用的主要是工会和职代会。 但这个本应充当员工“娘家人”的组织,却成为企业管理层的代言人,自然很难取得员工的信任。 而按照规定:员工数超过200人的企业要配有专职的工会人员。但由于考虑到成本等多方面的因素,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工会干部是兼职。这很容易使工会管理人员在履行工会职责时,与其行政职位发生冲突。 另外,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工会只是浮于形式,很少具备集体协商的“对等的能力”。组织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成了当前工会的主要服务形式之一,为84%的工会所具备。而有效担负起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向企业管理层反映职工意见及建议职能的仅占32%。工会发挥的作用着实有限。 多数人的期许 尽管对工会目前发挥的作用有着种种不满,多数人仍对工会充满期待。 在设有工会的企业职员中,超过半数的人认为:设有工会代表着该企业拥有更好的企业文化,劳资关系更为和谐。认为设有工会可以保障员工权益的,也占了1/3的比例。而且,多数人并不认为因为工会的存在征收了会费,就会使企业自身提供的福利待遇有所减少。这和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做出的调查(4747人参与)结果相一致:71.6%的人认为“工会是必要的,但作用还没完全发挥出来”。 众所周知,国外的工会牛气冲天,并常常以罢工的形式显示威力。2005年12月20日,纽约的公交系统司机差点把世界第一大都市弄瘫。虽然工会不断地要求涨工资,涨福利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灾难——成本大幅增加,但其发挥的积极作用仍值得借鉴。主要包括:积极参与劳保立法和执法监督活动,利用三方机制(由政府、工会和雇主三方代表组成地方三方合作委员会)和集体谈判活动维护职工的劳保权益,参与企业和地方劳保机构的有关活动,建立工会劳保监察体系等。 在集体谈判中,许多企业还专门针对劳保问题举行集体谈判并签订集体协议。各方必须执行已签订的协议,必要时工会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要求企业主执行集体协议。 西方的工会还经常聘请劳保专家协助工作。他们的职责是:监察生产和环境安全,协调劳保信任人的工作,帮助无力设置劳保信任人的企业开展劳保工作。 当然在现阶段,对中国员工来说,这些还是奢求,但多数被访者显示出对工会作用多元化的期待。其中,希望工会参与签定有关工资和福利的集体合同和组织各种休闲活动,占据了前两位,比例分别是80%和76%。其他需求按顺序依次为: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向企业管理层反映职工意见和建议、调解劳资纠纷、组织慰问活动、离退休职工管理、发劳保用品(见表2)。而最具现实性和物质性的发放劳保用品,被受调查者排在最后一位,颇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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