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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国资流失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3:26 《法人》

  一个净资产为负的民营企业,居然取得了价值3.8亿元的明星电力的控股权,国退民进最终演变成了一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闹剧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2002年8月,深圳市明伦实业有限公司老总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亿元。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良好的资产状况引起了他的强烈兴趣。

  当时,周益明的企业还只是深圳市明伦实业有限公司。得知明星电力部分股权将转让的消息后,他一边虚构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洽谈收购事宜,一边临时组建所谓的集团公司。直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才正式完成了工商注册。

  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但当时他的净资产实际为负数为了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周益明让人找到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而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二天,这家事务所就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

审计报告。更离谱的是,由于收购上市公司需要有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又补充了一份2001年度的假审计报告。

  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身价27亿元的富翁”,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业务费。

  但他仍拿不出一分钱来收购明星电力股权,他的眼睛又盯在了银行贷款上。而按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严禁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但周益明与银行高管的“深交”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了获得收购所需资金,银行内部“潜规则”被周益明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不仅用银行贷款组建了集团公司,还凭借与几个银行高管的“深交”,违法获取贷款直接用作收购资金。

  据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俊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茂胜等交代,2003年,他们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使周益明获得了3.8亿元资金,完成了“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而这些人,自然而然从中得到了“政绩”和“实惠”。

  在股权转让前,遂宁市曾派出考察组到深圳市考察明伦集团。周益明经过精心安排,带着他们到自己合作伙伴的企业参观,并称是自己的企业。这样赤裸裸的欺诈,竟然成功地蒙混过关。

  当地干部也表示,其实只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一下注册资本金、到税务部门查一下税收、到企业库房看一看产品、参观企业时看一下营业执照,就不难发现明伦集团的真面目。

  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买通行证——两份审计报告也是漏洞百出。遂宁当地干部对记者透露,事实上,当时曾有人提出,明伦集团到底有没有实力,不能光凭周益明提供的审计报告下结论,应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一下,但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

  周益明在被捕后交代,他原本打算“捞”上几亿元后,就让明伦集团破产,以便抽身退出。他在入主公司后不到4个月,就从明星电力划走了5亿元。然而面对这样庞大的可疑资金流出,作为公司国有股代表的总经理周某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反而收受周益明的贿赂,坐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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