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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主寻找形象代言人是否会用复制明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15:09 《广告主》杂志

  文/樊登 马莹

  如果你是一个广告主,寻找形象代言人的时候,会选择“复制明星”吗,他们很便宜喔。

  看来现在的女孩子是越来越豁得出去了,最近传说浙江一个女孩子叫包美美的,整形成范冰冰的样子,并且和范冰冰同时出现在湖南卫视的节目中,最后还获得了浙江一家集团企业5年100万的广告代言合同。鉴于现在媒体骗局太多,我对这则新闻持谨慎的态度。比如,我怀疑真的会有企业出100万来让她做代言吗?

  前两天网上还充斥着这样的消息,今天在搜索引擎上搜“包美美 百万代言”竟然没有相关的新闻了?不过无论如何,即便这是一出炒作闹剧,它还是给广告主们提出了一个值得考虑的课题:当明星可以复制的时候,广告主该怎么选择?哪些广告主可以选择复制明星?哪些产品用复制明星会比较合算?复制明星的使用策略是什么?……这一连串的问题都需要我们理性地对待和考量。

  我有个名气很大但也容易惹祸的整形医生朋友,他告诉我,如果想把一个人整形成另外一个人,只要有一定的钱和时间就能实现。他们常常会把一个人脸上的骨头几乎全部打碎重组,所以普通人变成明星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也是为什么包美美的新闻会在明星圈子里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明星们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一张张脸孔,在整形医生的刀下就可以刻画出来,本来一年400万的代言费,人家五年只要100万(今后可能更少)就抢了饭碗。这当然是一件相当令人神伤的事情。可惜现在的法律、法规、保险、专利还都不能对面孔进行保护或者注册,因此我预感到包美美的新闻可能会启发相当多的人去做复制明星,所以代言人的选择今后可能真的会有更大的范畴了。

  选择复制明星最大的好处当然是省钱,但我们讨论这件事情一定要先想到风险,我想广告主应该考虑如下风险:

  首先是真明星的绝地反击。明星们可能会形成一个联盟,专门打击复制明星及其代言产品,即便是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明星们是很容易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和宣传渠道去澄清复制明星代言事件的。他们不用声讨或者起诉,只需要表示失望和受伤害,对于一个追求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产品来讲就是不小的打击了。

  其次,复制明星难以展开广告后续的整合营销活动。这些人只是长得像明星,但他们的支持者和才艺是不具备的,现在的代言人战略已经成为企业开展整合营销的核心,复制明星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

  第三,要当心复制明星的负面新闻。由于他是一个克隆产品,即便是有商家支持,也无法把他们真的变成明星。而能够做出这等极端行为的人,你也很难对他的修养、耐心、谈吐、媒体素养有更高的要求和期望,所以惹祸是难免的。

  当然,也有很多产品是适合使用复制明星的,毕竟所有企业的发展都是有个阶段的。如果企业短期内的积累是目前的第一要务,企业家愿意冒风险尝试明星的力量,倒也不妨一试。

  不过我对这件事的风险看得相当严重,我在包美美的眼神中看到了一股简单的执著,似曾相识,上一次感受到这种精神是在

芙蓉姐姐眼中。

  文章来源:《市场观察》杂志社 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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