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 15:12 《法人》 

  考核方法的改变能更好地使利率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是央行[微博]从监管层面对利率市场化提供更好的环境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辛颖

  2015年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宣布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自9月15日起,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这也是17年来考核制度的首次变更。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到尾期,目前仅有一般存款还未完成彻底市场化。将来完成市场化后,银行会动用利率手段进行存款的争夺,单家银行面临的存款波动会加大。

  央行方面也在公告中表示,将存款准备金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据业内专家介绍,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是国际惯用的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改革的呼声也由来已久,此次央行终于推动其落地,也引起市场不少关注与期待。存款准备金率作为央行调整货币流通性的重要手段之一,改革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其管理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显然是在适应中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

  提高效率与减少波动

  自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至今,我国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实行时点法考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须每日达到法定要求。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商业银行需要每旬进行一次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补、退缴,即每月的5日、15日及25日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的时期,每个调整日所对应的存款基期分别是上月月底、当月10日与当月20日,在每个调整时点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调整。

  新的考核方式要求在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答记者问时指出,实施平均法的目的主要是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而不是增强透支能力。改革后的考核制度有助于金融机构平衡好资金运用效率和流动性安全的关系,督促其不断提高流动性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平滑货币市场波动。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告诉《法人》记者;“时点法是一种相对更为严格的考核方式,平均法的考核更为灵活一些。”

  “时点法是每日刚性的要求,并不能有效反映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平均法是一个阶段性的数据,会有一个过程性的反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亦表示。

  曾刚还认为,考核方法的改革,对于银行来说可以通过灵活的操控方式来提高资金效率, 尤其是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可以根据市场的整体情况有一定的调整空间,银行资金的使用效率自然就提高了。

  “如果某一天市场资金流动性较差,银行为了实现当天的考核,只会造成市场资金更加紧张,银行间拆借利率波动就更为明显。平均法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危机。”曾刚说道。

  连锁影响或不明显

  考核方法作为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调整后的后续影响也是市场关注较多的问题。

  2013—2015年,金融机构平均超额存款准备金为2.18%,较之前均值明显上升,这是流动性压力增加的僵化反应。如果考虑到截至8月底134万亿元的存款余额,将有近3万亿元存款被低效“冻结”,银行超额准备金规模实际上非常大。

  而对于超额准备金的影响,曾刚认为,如果存在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灵活运用,更好地满足了银行的资金运转需求,那么原本用来银行间交易的超额准备金的使用确实就会有所减少。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此项政策有助于上市银行更好地管理流动性,但对于银行利润的直接影响非常有限。小银行为了达到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必须维持较高的超额准备金,因此新考核制度实行后受益更大。

  据介绍,在贷款市场方面,在目前银行存贷利息差收窄的情况下,允许存款准备金在中短期内波动,将降低银行负债端的成本。结合存贷比硬性指标的取消、存款准备金进入下降通道,考核新规意味着银行流动性管理从过去仅着眼于货币市场,延续到了信贷市场。资金来源成本降低叠加可贷规模扩大,再加上银行在中长期内对资金应用的考核,都有利于增强信贷投放的灵活性。

  黄震认为,考核方法的提升对于存款准备金的实际比率、贷款的放开等都会有一定影响,但具体的数据很难说,影响不会很明显。

  而对于关注较多的存款准备金率约下调1%的说法,曾刚亦提出,考核方法的转变确实会有很多附带的影响,但都是短周期内的,并不会产生长期的影响。“如果单日存款准备金有所降低,为了实现平均值,在周期内也必然会有升高的时段,所以并不能说变相降准。”

  “平均法不会强制在一个时间点提高存占比,能够避免银行为了保证存占比而挪用存款冲账的情况,这在银行管理方面有助于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黄震说道。

  发挥调整工具协调效应

  2013年6月20日,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最高达到史无前例的30%,7天回购利率最高达到28%。在近年来很长时间里,这两项利率往往不到3%。从当年5月中旬开始,中国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逐步走高;进入6月,资金面呈现高度紧张状态,连续多日资金利率不断创下新高。甚至有传言称,有大型银行出现资金违约。

  在当时的分析人士看来,商业银行年中考核、外汇占款流入放缓、债市整顿规范,都与资金面紧绷不无关联;而6月20日之所以如此疯狂,缘于接连落空的货币宽松预期。

  回顾2013年的“钱荒”事件,曾刚认为,对于存款准备金制度相关改革的思考也就此展开。“此前也并非没有考虑,但并没有重视到提上日程。我们并不需要为了考核而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就是为了解决银行支付问题而存在,过于刚性的考核会使得难以发挥他原本的作用。”曾刚说道,由于市场在不断扩大,存款准备金的规模也与日俱增,对于市场的影响力也比以往有很大的改变,所以为了避免再次出现钱荒,相应的改革就变得迫切,考核制度的改革只是其中之一。

  平均法考核方式给予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上更多的便利性,但也对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逐步具备了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的基础。这将也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为货币政策操作框架转型创造条件。

  中国银行总行战略发展部研究员周景彤也曾公开表示,央行进行的降准、降息,这是应对我国当前经济增长、通胀、流动性和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变化的正常、及时的举措。未来,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角度看,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宜更加注重松紧适度,突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目前,我们对于存款准备金与利率在调整时的相互关系还是有待测量的。”黄震说道,“对于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各项改革主要还是为了增加货币的流动性,存款准备金、利率的下调也都有此意,各种工具之间或者是替代性的,或者是补充性的,需要提升的主要还是如何发挥各种工具之间的协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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