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充满“利率市场化”气息的名词,隔三差五便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文|本刊记者 朱玥 出自《英才》杂志2014年8月刊
今年的6月平静地过去了,没有超高收益理财产品的消息,没有爆表的Shibor。
“钱荒”一词似乎已成为历史,慢慢被人淡忘。
和去年相比,上半年的银行市场则多了一个关键词:同业存单。根据上海清算所的披露。仅在6月这一个月间,先后有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等13家银行派发了同业存单。以同业业务活跃闻名的兴业银行发行最为频繁,上半年已发行了18期同业存单。
事实上,自从去年底被火速推出后,这个似乎充满“利率市场化”气息的名词隔三差五便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它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更有利于锁定成本。截至6月30日,今年上半年共有17家商业银行发行了93期同业存单,总规模为1406亿元;而这还远远不够,根据各银行事先发布的同业存单计划汇总,到今年底,这个数字应该达到11000亿元,还有7/8的路要走。
预热
随便翻翻新闻就会发现,人们的神经还被同业存单“没卖完”牵扯着。
继6月18日中行和民生两家的同业存单未获足额认购后,浦发银行的同业存单也出现同样情况。这并不新鲜,早在3月,兴业银行2014年第5期同业存单,原计划发行30亿,实际认购量仅为19.4亿元。
除了同情前三家银行不凑巧赶上“打新”日之余,也不难看出目前同业存单市场的交易并没有太过火爆。
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研究中心总经理兼首席分析师李志强告诉《英才》记者,同业存单的发行有点类似于债券,“国债、央票在发行当天资金面紧,会面临流标,所以同业存单也存在类似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同业存单作为协议存款的替代工具,按理其交易量会比较大。
至于这一市场目前交易清淡的原因,他推测和试点推进有关:“发行存单的试点银行市场化程度都较高,存在同质化问题,和它发展状况类似的银行大都资金短缺;一些小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相对资金比较充裕,是潜在的同业存单的投资者,但或许因目前参与范围有限,现阶段交易量没有原想的大。”根据曾刚的观点,只有资金富裕的银行引导这个市场,发行才可能顺利。
发行同业存单的银行有着不同的目的。有些银行只是把它作为短期中调节资金盈缺的一种手段,有些则把同业存单相当于储蓄存款一样的长期资金需要。不同的银行有供求,才有买卖市场,交易才有可能发生。
监管层有其自己的考虑:这一工具的推出则能够解决银行同业业务带来的流动性风险。“目前银行中常隐藏着一些类信贷的非标业务,成为监管盲区。同业存单推出之后,银行同业间的流动性需求将逐渐被标准化和透明。”民生证券的宏观分析报告指出。
“从目前看,同业存单在市场上刚刚起步,离发挥其效果还有个过程。”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对《英才》记者表示。
试点一直在扩大。从去年第一批的十家银行,到不断加入名单里的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银行。7月2日,汇丰银行以利率4.6%、1个月为期限,发行了总额为5亿元存单,成为首家发行同业存单的外资银行。
随着存单发行、参与投资的规模范围越来越大,不同类型的银行都将进入到这一市场,市场交易会更活跃已是大家的共识。
剑指利率市场化
与其说人们关注同业存单,不如说它的“兄弟”更值得让人期待。
同业存单往往被视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先行步骤。
因此,同业存单最有意义的部分,恐怕在于为以后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做一些尝试。而后者将替代企业和个人存款,这才是真正对利率市场化产生实质影响的。
“二者性质差不多,转让交易的平台也类似,主要是通过同业存单这个尝试的过程稍微对市场进行培育。二级市场要流转必须有报价、交易、托管的机制,这一系列基础的东西是共通的。”曾刚说。
“哪家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做的最大,哪家银行受利率市场化的冲击就最小。”国内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开玩笑说的话,细想来不无道理。
按央行[微博]“先同业、后企业和个人,先长期后短期”的思路,在同业存单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待条件成熟再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而且,在企业、个人的存单发行后,同业存单市场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整个存单市场的规模会越大。
对个人而言,存单的利率较高,且不受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另外,在个人存单未到期期间,投资者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中进行交易,其流动性要远优于传统的定期存款。最重要的是,个人存单和普通个人存款一样,几乎是零风险。
这将导致金融生态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直接的变化也许是,我们将再也看不到这么多种类的标着诱人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了。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及收益率有可能出现“双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微博]曾向《英才》记者表示,中国现在发行的理财产品只是利率市场化不完备情况下的一种载体,未来会逐步退出。
那么,面向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还有多远呢?
李志强表示,从央行角度,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推出已经是一件比较成熟的事情。“去年讲利率市场化要在两年之内完成,两年内要做的工作很多,不可能都堆到明年,因此今年这些工作应该会有实际的推进。”当然,他同样表示,这一时间节点并非完全由监管层决定,还要考虑市场环境,资金波动比较大时也不利于推出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
宗良则认为,最近频频出现的试点传闻并非空穴来风。“个人大额可转让存单是比较成熟的产品,不需要那么多论证,也没有很大风险,今年之内应该就能见到。”
曾刚也认为,在理财产品和各路货币基金的夹击下,银行储蓄存款分流情况严重,其存款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了。“因此动作会很快,甚至不需要我们想的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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