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备战”

2014年05月23日 15:39  财经国家周刊  收藏本文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郭璐

  5月的第三个星期,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大楼即将迎来一批来自香港大学的年轻人。他们是首批进入前海经济区实习的港籍大学生,前海方面特别为他们安排了20多个工作岗位。

  这是前海与香港两地加强深港合作的内容之一。根据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的介绍,2014年前海方面正探讨与香港进行深层次融合,包括把前海纳入香港青年实习与交流基地,建立青年梦工厂,以及建立22个要素交易平台。

  王锦侠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前海还准备在香港设立“前海联络处”,负责招商咨询等事宜。此外,“深圳关于前海加强深港合作总体方案”也将于下月出台,内含40多条创新举措。

  跟全国数十个经济试验区一样,前海正翘首以盼自贸区试点的“班车”。不同的是,前海的“策略”更为明晰,动作更快。

  最后“一公里”

  在一些业界人士看来,促进前海与香港的深度融合,仅仅只差最后一公里。

  “3年前,香港各界对前海的认知非常有限,许多在内地投资的香港商家还以为前海就是深圳又一个开发区而已。”香港商报副总编、深圳城市研究会专家顾问颜安生说,随着跨境贷款、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创新形式在前海陆续推出,香港业界人士开始意识到,前海建成后,很可能成为香港金融行业的“前店后场”。

  这个“后场”的出现并非偶然。与其他经济开发区不同,前海有一部深圳市人大通过实施的“前海条例”(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总则处开宗明义地提到:“前海合作区应坚持与香港的紧密合作,探索与香港合作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

  谋求与香港的协同效应,成为前海争夺“自贸区”试点的最大资本。

  数据显示,目前在前海备案的跨境贷款已达208亿元,而在2013年年底,这一数字才刚刚突破100亿元。截至4月底,前海注册企业总数达到6470家,注册资本达到4533亿元,其中港企319家,金融企业达到6成。

  就在2013年底,入驻前海合作区的港企数量还仅仅只在160家左右。短短4个月内,随着前海考虑取消500万元注册资本门槛的消息不胫而走,进入前海的港企数量迅速井喷。据前海管理局预估,2014年港企数量有望达到1000家。

  “前海将是香港现代服务业的延伸。”香港金管局主席陈德霖表示。在他看来,香港未来的发展也需要依托前海这个试点区域,不断加强与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城市的经济合作。

  据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透露,2014年是“前海的突破年”,通过“万千百十”工程,优化香港产业结构,并向香港出让12到15块土地,引入前海电信卡,收费对接香港标准。

  “前海发展的指导方针就是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扩大香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王锦侠补充说。

  “抱团”冲线

  前海的“策略”还不只是对接香港。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之初,有关粤港澳自贸区的策划便已登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粤港澳自贸区计划由深圳前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广州南沙新区以及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四大平台组合,成为总面积达到930平方公里的自贸合作区域。至2020年,区域可开发面积将近300平方公里,远大于目前上海自贸区规划的28平方公里。

  如果获批,粤港澳自贸区将成为国内目前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侧重于广东与香港、澳门两地的经济联系。此外,在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该自贸区可能针对港澳拟出单独的、不同于上海自贸区内容的负面清单。

  照此安排,粤港澳将在自贸区框架下互相取长补短,获得更大范围的发展空间和改革平台。如广东另一个列入粤港澳自贸区计划的珠海横琴新区,其主要规划便是对接澳门,从而形成与前海对接香港的交互式补充。

  4月4日,横琴正式挂牌成立澳门事务局,建立了“澳门中小型企业联合总商会”。同时,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个税补贴的方式,以促进两地的通商贸易。

  记者从横琴管委会处了解到,截至2014年4月底,横琴新区已有银行、证券、保险、担保、保理、货币兑换、小额贷款、交易中心等各类金融机构400家,注册资本已经达到680亿元,占珠海市金融机构数的70%。

  然而,据知情人透露,尽管粤港澳自贸区的策划已上呈给国务院,但“今年不太可能批复下来”。

  4月下旬,各地已传达“要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可复制可推广,不可遍地开花”的意见;而5月份正式传达给各部委的文件也同样证实了这一点。

  不过,记者发现,广东省在4月底时正式印发的《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中,仍然有涉及粤港澳自贸区的内容。

  这个文件说,今年要加快申报设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并深化粤港澳资本市场合作,支持发起设立合资证券机构,争取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

  在金融改革方面,文件还提到将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和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在QDII2、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建设期货交易市场、人民币跨境业务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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