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目稳评流于形式 应对邻避挑战

2013年11月08日 15:02  《中国投资》 

  应对“邻避”挑战

  文/《中国投资》 杨海霞

  7月4日,中核集团发布《中核集团龙湾工业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就其将在江门鹤山市址山镇兴建的一座核燃料加工厂征求公众意见。消息公布后,引起各界强烈关注,出乎投资方的意料,出现了一边倒的反对意见。事件快速发酵,短短10天之后,鹤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取消中核集团龙湾工业园项目,不予立项。

  据报道,反对者意见集中于对核辐射、核污染的担忧,也有提及该项目没有经过环评和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等程序违法,认为项目确定后再公示完全是走过场,等等。

  在公众的巨大反对压力下,地方政府迅速反应,一起社会公众事件得以平息,但一个酝酿数年的项目也在仓促的决定中暂停。有报道将事件的导火索指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下文简称稳评),报道认为如果没有项目的社会稳评公示,就不会引发这样一起群体事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中的一项前置性审查。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简称《稳评办法》),明确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和评估论证。

  正是在这项制度要求下,广东鹤山市委托评估公司对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然而稳评只是这个事件的导火索。事实上,中核核燃料项目并不是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唯一重大工程。近年来,我国已经发生了许多因项目而起的群体性事件,如四川什邡钼铜项目,江苏启东王子造纸项目,福建厦门、大连福佳大化、宁波镇海、云南昆明PX项目等都出现过类似事件。

  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由可能存在环境问题的投资项目所引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简称中咨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李开孟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这些因工程项目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参加人数更多,社会影响较大,地方政府更应重视其风险的化解。但现实中,地方政府处置社会冲突的能力往往显得非常有限,许多完全可以提前化解的矛盾,由于处置不当而逐步激化并产生严重后果。

  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首席社会发展专家斯考特•弗格森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也表示,人们反对项目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对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是很了解。

  项目单位往往在宣传项目的效益方面花很多精力,而对于项目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愿意提及甚至回避。而当地社区和老百姓最关心的恰恰是项目可能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于是从各种非官方渠道打听消息。这些非官方渠道得到的信息有些是不完整的,不准确,甚至有些是虚假的。而且这些信息当中往往很少包括项目准备采取的减缓或补偿措施。最终因为信息不透明导致了人们对项目进行强烈抵制。等到已经发生了抵制事件或被媒体曝光,项目单位被迫公布项目潜在的负面影响但又强调其减缓措施很有效。而此时,人们已经对项目单位以及他们公布的信息和减缓措施失去了基本的信任,甚至一些合规的项目也受到抵制。

  在他们看来,这类由工程项目引发的维权事件,大多可以在项目建设前期预防和化解,然而,稳评制度这项用于“事前维稳”的新制度,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大项目“邻避”挑战

  2012年7月2日,因担心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当地部分群众到什邡市委、市政府聚集,最终逐步演变为了群体性事件。

  据地方政府所述,该项目是经国家多部委从环保各方论证安全的前提下批准的,该项目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冶炼技术和装备,处理原料钼精矿、铜精矿,有充分保障并进行最严格的防渗处理,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地表水产生影响。该工艺循环回用处理后,将实现“零排放”,对周边及下游水体不会产生影响。按照环评要求,钼铜项目的治污设施建设占项目总投资的14%,全部采用国外先进技术,高端的治污设备对工业废弃物的处理将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同时,钼铜项目开工建设后,环保部门还将在施工现场安装监测设备并配备监测人员,对工程进行全方位观察测评预防应急,其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在大气(空气)环境上是自然科学的,产生出的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虽然从环评的审批流程观察,宏达钼铜项目的环境评测工作手续齐全,但是其公布的信息却非常不足。国家环保部官方网站曾在2012年2月28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批前的公示,并于3月26日正式作出批复,其在2月28日的公示中显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万吨/年钼冶炼系统、40万吨/年阴极铜冶炼系统和自备电厂3个部分,工程实际总投资67.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6547亿元。”此外,没有任何相关环评信息。

  一个合规的项目,因严重缺乏与公众的沟通而引起群体事件,类似事件已经在近年发生多起。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非中国所独有,在工业化国家都曾发生过,被称为“邻避”效应NIMBY(Not in my backyard),即“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效应,就是指强烈反对在自己住处附近设立任何有危险性,不好看或有其他不宣情形的事物,具体到一些建设项目,人们对项目可能产生的事故、污染、噪音等表现出的关切。

  “目前中国中等收入阶层逐步壮大,公民环保和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公众对社会公平和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要求越来越高”,李开孟说,“类似这些这样存在环境和安全敏感性项目,引起的‘邻避效应’如果处置不当,会成为群体事件的导火索”。

  在他看来,目前中国已经明显进入了群体性事件突发期。根据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社会风险评价部主任秦春在媒体披露的数据,1994-2003年,我国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年均增长17%,参与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2%,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起,增长4倍。2011年,群体性事件上升到了17万起。

  李开孟表示,突发性群体事件按照内在性质,可以分为经济维权事件、社会泄愤事件和政治骚乱事件等3种形式。后两类事件主要依靠政法维稳等手段来解决。其中,社会泄愤事件可能会由项目的经济维权引起,当经济维权事件发展到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就演变成为泄愤性公共事件。

  维权事件的发生是因为项目的投资建设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他们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正常的维权活动中,行为者的诉求是寻求体制性的解决渠道,如通过对话和谈判,寻求司法和行政调解等。如果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就可能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破坏公共秩序,直至暴力对抗。

  “我国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是维权事件,都是当事者在现行体制范围内希望以合法手段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这些事件只是一种民众表达利益诉求或情绪的方式”,李开孟表示。

  但在这些事件中,地方政府处置社会冲突的能力往往显得非常有限,许多完全可以提前化解的矛盾,由于处置不当而逐步激化并产生严重后果。这就形成了“起因很小,基层反应迟钝,事态升级爆发,基层无法控制,震惊高层,迅速处置,事态平息,社会伤痛难平,酝酿新冲突”的维稳怪圈。

  稳评流于形式

  斯考特•弗格森表示,“粗略的项目规划和草率的选址经常会引起动荡和冲突。项目单位应该意识到这些风险并通过避免影响、最小化影响以及足够的减缓措施来管理这些风险。我个人更倾向于更严格的社会评价”。

  继《暂行办法》之后, 201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出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简称《编制大纲》),对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内容提出了一般性的原则要求,但并没有给出全国层面能够通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稳评具体分析框架、分析方法和评判标准,而是希望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项目稳评具体操作规范和风险评判标准。

  在李开孟看来,现实中项目的稳评很多都流于形式,这也是其没有起到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作用的主要原因。

  “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这方面的工作在全国各地并没有启动,而且也没有看到启动的任何迹象”,李开孟表示。此外,在他看来,一些项目业主单位及地方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项目单位和地方政府开展项目稳评工作,只是迫于申报项目的编制要求而不得不为之。

  依照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高、中、低3级,稳评报告是项目核批的重要依据,只有评为“低风险”的项目才能获批,而风险等级的审核权在地方政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地方、各部门上报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及评估报告,无论项目本身真实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如何,稳评分析及评估结论全部都是‘低风险’等级”,李开孟说。

  “事实上,地方政府难以自我否定”,中咨公司教授级高工徐成彬表示,“虽然他们也不希望发生社会稳定风险事件,但在‘GDP至上’的现实诱惑下,决策者可能心存侥幸,冒险闯关,迫使项目稳评报告做出有违事实的结论,为GDP让路。因此,将项目稳评的前置性审查权交由地方政府负责,从行政机制上很难保证实现《稳评办法》出台的初衷”。

  “从逻辑上,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的决定权交给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责任承担主体具有合理性。但是,逻辑上的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具有现实中的有效性。由于地方政府追求GDP高速增长的内在冲动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经由地方政府报送的拟建项目,无论实际上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如何,其稳评报告所出现的评估结论必定是低风险,除非地方政府不支持这个项目”。李开孟说。

  从建立项目审查制度体系的角度看,当前的项目稳评机制,与“环境评价”“土地预审”“节能评价”等一起,都成为项目审批或核准前置性条件。但是报送中央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环评”由国家环保部负责,“土地预审”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节能审查”由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稳评”决定权事实上交给了地方政府。

  “如果像环评、土地、节能等职能审查一样,由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来审核项目涉稳问题,不仅一定程度上遏制地方政府投资冲动,而且项目稳评的客观公正性也可能更高”,徐成彬表示。

  虽然稳评的初衷在于加强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但现实中,项目稳评也并非万能的钥匙。

  “项目稳评仅能在有限领域内发挥因工程项目所引发的经济维权事件的预防作用”,李开孟表示,“希望通过项目稳评预防所有的群体性事件是不现实的;有些地方虽然开展了项目稳评工作,结果却照样发生群体性事件,例如云南昆明化工项目、广东核燃料项目等,但由此而否定项目稳评的积极作用是不客观的”。

  斯考特•弗格森也表示,有一些项目也许可以提供双赢的解决方案,但大多数项目在效益和成本的分配上并不公平,也就是说有人受益而同时其他一些人遭受损失。对于这些项目,需要准备足够的减缓措施以确保一个公平的结果,但往往法律上又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单位认为那些减缓措施会增加项目的成本因此尽量简化,只要受影响人境况不会变差或不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不是确保受影响人能与其他人群一样真正从项目中受益。

  “这仍然是一个挑战,尽管现在有些受影响人已经开始要求更公平的对待”。斯考特•弗格森说。

  链接

  大项目引发群体事件

  厦门PX项目

  一、厦门PX项目概况

  厦门PX项目是指由台资企业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在厦门海沧投资建设的“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该项目于2004年2月由国务院批准立项,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建议书(发改工业[2004]264号),2006年7月获核准(发改工业[2006]1334号)。厦门PX项目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原计划2008年投产,总投资额108亿元人民币。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南部工业区,距最近的居民区不足1.5公里,距厦门风景名胜地鼓浪屿约5公里,距厦门岛约7公里,项目区5公里范围内的人口超过10万。

  二、厦门PX项目群体抵制事件

  项目开工后广受质疑。2007年3月,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赵玉芬发起,有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的“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在两会期间公布,提案认为该项目区离居民区太近,如果发生泄漏或爆炸,厦门百万人口将面临危险。但该提案并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厦门市政府的关注。

  同年5月末,一些厦门市民通过短信等渠道获取了关于PX项目与环境污染的相关信息,数千名市民在6月1日以“散步”的名义上街游行。游行人士占据主要街道,要求厦门市政府终止兴建化工厂的计划,期间游行者与武警发生冲突。数小时后,游行人群和平散去。6月2日,游行继续进行,后由于大雨,游行人群散去。

  三、项目后续处理

  2007年6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各方专家,就厦门PX项目进行总体规划环评,该环评报告于12月5日对外公布,认为该项目选址是不合理的。12月8日,厦门市委在厦门网上开通了“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的投票平台,截至投票结束时,共有5.5万张票反对PX项目建设,3000票支持。12月13日,厦门市政府针对PX项目召开市民座谈会,在49名与会的市民代表中,超过40位明确表示反对该项目建设。12月14日,厦门市政府针对PX项目召开第二场市民座谈会,在97名与会的市民代表中,约有62名发言,其中50余名明确表示反对。

  2008年12月16日,福建省政府针对厦门PX项目问题召开专项会议,根据总体环评、民意调查结果,会议决定迁建PX项目。考虑到该项目对福建省石化工业,尤其是聚酯化纤产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厦门市政府、漳州市政府与投资商友好协商沟通,同意将该项目以及另一“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2期工程”项目(属PX下游项目,于2006年10月获得国家核准),一起迁至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进行建设。上述两个迁建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工程”及“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工程”。两项目重新编制了申请报告,并于2009年3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继而启动了工程建设。

  201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具文同意腾龙芳烃项目因原料变化进行建设方案调整。但由于该方案调整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项目曾于2013年1月遭到国家环保部处罚。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国家环保部审查,工程已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但因近期试运行过程中发生一次管件破裂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项目仍在进行隐患排查,并等待漳州市事故调查报告出台,尚未投入正式生产。

  该迁建项目作为龙头项目,为福建省打造古雷国家级石化区奠定了基础。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对《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的审批工作。

  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

  一、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概况

  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即“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扩建1500万吨炼油和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依托镇海炼化分公司对已辟厂区的扩建项目。该项目选址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占地面积约422公顷。项目投资方为中石化下属规模最大的炼油企业——镇海石化,总投资估算约558.73亿元。该项目是由国家化工产业振兴计划所确立的国家生产力布局重点战略项目,预计扩建后企业总规模将达3800万吨炼油、200万吨乙烯。项目建成后,镇海炼化将成为国内乃至亚洲最大的综合炼油石化企业,同时会使浙江形成4000万吨/年炼油、220万吨/年乙烯的产能,建成全国最大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09年开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程序。但由于受用地预审、环评、安评、企业自身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方案不断调整,导致目前核准程序仍处于委托评估阶段。

  二、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群体抵制事件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以来,多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如宁波LG甬兴化工有限公司的丙烯腈泄漏事件、澥浦镇化工厂偷排有毒气体事件等,周边生活群众对该地区环境问题极为不满。

  从2012年10月初开始,镇海炼化一体化扩建项目区周边部分村民就项目落户后的相关环保及村庄搬迁问题到镇海区政府信访。同年10月22日,湾塘等村近200名村民,以居住点距离化工企业过近为由,集体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上访,要求尽早将村庄拆迁纳入新农村改造计划,并围堵了城区一交通路口,造成群体性事件,后该事件进一步引发了宁波市区内的群体抗议事件。

  针对这一事件,10月24日凌晨,宁波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提出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对工艺产品方案和主体装置组成进行优化,但该《说明》并没有得到群众认可。10月26日、27日、28日,游行群众继续聚集,并与警察发生冲突,甚至出现部分群众冲击国家机关现象。

  三、项目后续处理

  在发生群体性事件前,该项目方案实际已经基本确定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由于该事件影响,2012年10月28日,宁波市政府明确宣布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作科学论证,中国石化又重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目前该项目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评阶段。

  大连福佳PX项目

  一、大连福佳PX项目概况

  大连福佳PX项目是中国最大的PX项目之一,投资方为大连福佳集团和大化集团(福佳集团占51%股份)。该项目位于大孤山石化区,占地80公顷,共投资95亿元,预计年产对二甲苯(PX)45万吨。2005年12月23日,福佳大化PX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改工业[2005]2748号)。

  2006年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该项目作为老牌国有化工企业——大化集团整体搬迁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子项目,被大连市列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点项目和“大连市政府六大重点工程”之一。2007年10月项目开始动土施工,2008年11月18日完成装置建设,2009年5月试生产并于6月21日正式运营。

  由于该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将生产规模变更为年产70万吨PX,厂址位置也有所变化,企业于2009年再次申请对《变更申请报告》进行核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关于同意调整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PX项目建设方案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09]2067号)。

  二、大连福佳PX项目群体抵制事件

  2010年7月,中石油输油管线发生爆炸时曾引发大连市附近海域的严重漏油和城区严重污染。同年10月,同一出事地点发生了第二次爆炸。接连的环境事故引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引发大连市民强烈不满,环境保护问题成为大连市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1年8月8日上午,受台风“梅花”影响,海水冲击致使大连金州开发区福佳大化PX工厂的堤坝出现两段垮塌,每段溃堤长约三十几米,若海水倒灌,有毒物质将会大面积扩散,在当地引发恐慌。8日下午,央视记者对其采访被殴打,群众对此较为不满,成为集会游行事件的导火索。

  8月14日,据新华社公布,约有12000多名大连市民到大连市政府门前集会,要求政府将该项目搬出大连,期间与武警爆发冲突但并未发生打砸事件。8月14日下午,大连市政府做出决定,停产福佳大化PX项目并对其进行搬迁。而后示威活动逐渐平息。

  三、项目后续处理

  虽然发生过群体事件,该项目实际仍在正常运行,但该事件推动了大连石化公司(炼油厂)的搬迁提到议事日程。2011年12月,大连市政府召开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规划和福佳大化等大孤山半岛石化企业整体搬迁改造规划方案专家论证会,而后形成《搬迁规划方案》,提出以酝酿搬迁的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炼油规模2000万吨/年)为龙头,打造长兴岛(西中岛)国家级石化区。 (资料来源: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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