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票
2008年12月6日的拍卖会上,重庆首张300亩的地票指标由民营企业重庆玉豪龙公司竞得,2560万元的竞价高出起拍价1280万元。重庆在全国首创了地票交易制度。
所谓“地票”,指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这些指标被开发商购得,将之用于开发。
“地票”这个听起来并不“洋气”的东西,却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实惠。通过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地票”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拍卖,每亩地农民可获得10多万的收入。
南海·农村股份合作制
1992年,在南海,农民通过土地承包权获得配置股权,将手中的土地交给村集体成立的经联社或经济社统一经营。经联社或直接出租土地,或建成厂房出租,获益后给农民分红。
在南海区夏西村,村民的股份根据股员的年龄分为五档:10周岁以下0.3股,11~20周岁0.6股,21~30周岁0.9股,31~40周岁1.2股,41周岁以上1.5股。2011年,夏西村每股近3000元,这意味着每位40岁以上的村民每年可分红4000元以上。
2011年,南海区村社(组)两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50.8亿元,全区村社(组)两级分红总额为23.37亿元。如今,以“南海模式”为代表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已在珠三角地区广泛实行。
成都·种自己的地,赚别人的钱
200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都市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此后,成都明确了新一轮农村产改纲领——“还权赋能”,即不仅把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在农地确权的基础上,土地可以流转,土地指标可以交易。
鹤鸣村是成都农村产权改革工作的最早试点村。在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该村农民将1000多亩土地租给了一家名为通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农民每家每年根据流转土地的多少,能收到一千到几千块不等的土地租金。同时,一部分农民还能进入公司打工挣钱。“种自己的地,赚别人的钱”是当地村民对这种生产方式的总结。
天津·宅基地换房
所谓“宅基地换房”,就是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无偿换取小城镇内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2007年3月份起,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开始尝试“宅基地换房”。目前“宅基地换房”还在继续推进,葛沽镇下辖的25个行政村,只剩下少数几个村还没有被政策覆盖。
李利佳(化名)是当地一位普通农民,政策实施后,他家145平方米的宅基地不仅置换到了一套面积约为150平方米的住房,而且获得每人15平方米的住房奖励、每人8000元的搬迁奖励以及总共6万余元的建筑物、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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