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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民间金融合法化为大势所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1日 14:42  《商界》杂志

   □文/周德文(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

   名不正言不顺的民间金融频频游走在风口浪尖,2011年尤其为甚。

   从总体上看,民间金融与官方银行形成良性的互补式竞争,分散、机动、灵活的民间金融,为官方银行的市场盲点——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发展资金。

   以温州模式为例,在温州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中,民间借贷占了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4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一份名为《温州金融业发展报告》的研究报告显示,温州民间金融市场约占全社会金融市场份额的20%。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温州民间金融鼎盛时期,民间金融的融资规模增长甚至超过银行借贷。

   不过,民间金融也有其风险性。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进入民间金融,仍然徘徊在金融宏观调控之外。不规范的运作机制以及内在高风险的无限释放性,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由于民间借贷没有正式的“身份”,得不到法律保护,使得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较高。近一年来,企业普遍缺钱,利率更加有恃无恐,6分到8分是普遍现象,个别短期拆息中甚至出现0.1元、0.15元的利息。

   如果说民间金融只是对其草根化、非正式的一种描述,那么高利贷的高上镜率,则表达了人们对部分民间金融渐开出高利贷“恶之花”的嫉恶如仇。

   到2011年,部分地区的民间金融发展到几近失控的地步:一方面由于银根紧缩,市场对资本的需求激增,出现“钱荒”;另一方面,中国实业的利润越来越薄,导致大量具有逐利天性的民间资本逃离实业,寻找新的出口。此时利润相对丰厚的能源、矿产、金融等领域,政策玻璃门太高,民间资本望而却步;房产调控如同紧箍咒,民间资本不敢贸然进入;股市接连唱衰,漫漫熊市似乎看不到尽头……投资的路越走越窄,利息高的“炒钱”就成了很多民间资本觊觎的“财源茂盛”之地。

   与其他投资相比,“炒钱”来钱快而容易,为暴利行业。为利润诱惑,再加之“赌性”泛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借贷人的行列,同时借贷范围逐渐突破熟人圈子,借贷链条的稳固性越来越差。

   从小了看,民营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是高利贷的主要借贷者,对于他们,高利贷是毒药,畸高的利息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力。2011年下半年,“跑路”、“破产”、“自杀”、“索债”此类直指高利贷“罪行”的词语,如潮水般袭来。到底有多少企业破产和停工?具体数字不得而知。社会舆论关注的影响力较大企业已不在少数,尚有很多小微企业根本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往大了说,大量民间游资从实体经济抽离,说明中国也出现了实体“空心化”的苗头。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至今仍未落下帷幕的欧洲债务危机,很大部分原因在于金融服务业发展过快,大量制造业外迁,导致实体“空心化”,一旦金融链条出现断裂,经济就出现萎靡不振。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回归实业;另一方面,还要实施金融改革,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而建立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间金融体系,正是放开金融管制、实施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利于实现中国金融的多样化,又有利于实现实体经济的回归,更有利于塑造更为公平合理的金融环境。

   因此可以说,国务院批准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拉开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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