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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宋爽:辩证对待民间借贷升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2日 14:06  《当代金融家》微博

  文/ 曾 刚 宋 爽

  最近几个月来,民间借贷算得上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作者在分析了民间借贷升温的原因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后,所得出的判断是,对我国经济、金融整体而言,民间借贷对经济的直接影响有限;尽管直接影响不大,但也不应忽视民间借贷的间接影响;民间借贷及其高利率问题,并非是目前部分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把全部问题归咎于民间借贷,可能会带来政策上的误导。

  在一些人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借贷是中国版“次贷”。众说纷纭下,民间借贷的风潮究竟由何而生?其蕴藏怎样的风险?未来的前景如何?诸多问题,的确也到了需要我们仔细思考的地步。

  民间借贷缘何升温

  应该说,作为一种自发、内生的便利融资方式,民间借贷有其相当的合理性,并没有表现出过高的风险,同时对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了有益的补充,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不过,从去年以来,民间借贷的规模有迅速扩大的趋势,参与者较以往更为广泛,除常见的资金中介外,一些个人,甚至公务员,都直接参与到民间借贷中。此外,民间借贷利率上升的幅度也要远高于以往。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民间借贷升温?我们可以从民间借贷的供求两端来分析。

  首先,从民间借贷资金的供给方来讲,较高的通胀和投资渠道有限,是刺激企业或个人将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重要原因。去年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叠加,我国的通胀压力逐渐加大,到今年9月底,消费者价格指数已经连续12个月超过4%。在现行的存款利率水平下,高企的通胀率意味着存款的实际利率已经为负。这无疑刺激了个人和企业将闲置资金投入有更高收益的领域。此外,价格上涨也推动了企业成本迅速攀升。在传统产业利润空间已然很薄的情况下,部分企业从事实体经济的动力受到打击,转而向民间借贷寻求高额回报。

  其次,从民间借贷的需求方来讲,不断加码的宏观调控以及中小企业主体自身的发展策略,导致了对短期民间资金的旺盛需求。2010年以来,我国宏观调控开始逐步转向,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监管部门严格管控贷款额度,中国银监会出台各种政策收紧信贷,受此影响,货币、信贷增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截止到9月末,2011年的货币、信贷增速仅为13%左右,远低于前几年的水平,也低于国务院所指定的16%的增速目标。货币、信贷的相对紧缩,减少了正规市场的资金供给,许多企业不得已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另外,政策调控的波动幅度过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对民间资金的需求。2009年和2010年的信贷环境相对偏松,刺激了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对资金的后续需求量也大幅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政策的急速转向,势必导致出现比2008年更为紧张的资金供求状况。

  民间借贷升温风险何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民间借贷升温自有其背后的市场供求根源。不过,与一般商品的市场交易不同,作为一种半地下的金融市场,民间借贷的发展受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需要全面加以考察。各方所担心的民间借贷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民间借贷是否会演变成整体金融风险?在一般人的观念里,民间借贷风险极大,而且关联方众多。随着风险的逐渐暴露,可能会像次贷危机一样不断扩散和升级,最终成为全面的金融危机。从目前可得的信息看,这种担心有过度之嫌。据市场估测,中国民间借贷的存量或在3万~5万亿之间,在资金总量中所占比重相当低。而且,民间借贷的风险也并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么高,尽管出现了一些风险,但绝大多数借贷的违约风险仍较低。综上所述,即使不排除随着宏观调控的持续,民间借贷的风险在未来一段时间有继续上升的可能,其所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的冲击仍在可控范围之内。

  其二,由于游离于贷款额度管控之外,民间借贷的发展是否会干扰宏观调控的效果?在我们看来,尽管民间借贷的确形成了对现行贷款管控政策的规避,但其总量毕竟有限,难以形成大的影响。而且,民间借贷基本都以短期融通为主,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这与宏观调控旨在降低投资增速,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并不形成直接冲突,反倒是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宏观紧缩政策对实体经济的短期负面冲击。

  其三,民间借贷导致高利率盛行,是否会对金融管制形成冲击?就目前来看,民间借贷的高利率所涉及的金融资产规模虽然不大,但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却不能忽视。在高收益的刺激下,企业、个人的资产调整给现行的管制利率体系形成了较大的压力,存款增速明显放缓。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之间的吸储大战愈演愈烈,不仅会推高银行的成本,更蕴涵着许多深层的风险,需要加以关注。

  其四,对民间借贷所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的担心。民间借贷的社会风险可能源于几个方面:一是资金链条断裂所导致的投资人损失,如果涉及面广且牵扯到犯罪行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由于利息高企,部分企业因此难以为继,如果大面积倒闭或跑路,可能会引发失业、欠薪等社会问题。应该说,以上这两种风险都客观存在,但都在可控范围之内。就第一种情况来说,目前绝大多数民间借贷行为都在合法的框架下进行,投资人对相关风险也有足够的认知和抵御能力,尚不构成重大风险。当然,也存在一些违法行为,需要严加控制并打击,以保护存款人利益。就第二种情况来说,目前,绝大多数从事主业生产(且行业前景较好)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未出现系统性的资金短缺问题。参与民间借贷,并愿意维持付出高昂资金成本的企业,有相当部分是从事投机或主业利润较低(行业前景较差)。这类企业出现困难,可能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而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也只是加速了这些企业的整合步伐。

  三个判断和三个建议

  我们对目前的民间借贷形势有如下三个不成熟的判断:

  第一,对我国经济、金融整体而言,民间借贷对经济的直接影响有限。未来一段时间,或许还会出现民间借贷风险集中暴露,但不会有太大的冲击。

  第二,民间借贷的间接影响包括可能对管制利率体系、正常经济秩序和局部地区社会稳定带来冲击,虽然目前这些间接影响都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不应忽视其影响,防止其长期内可能积累成大的风险。

  第三,民间借贷及其高利率问题,并非是目前部分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的根源所在。产业结构调整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剧烈波动都是值得关注的重要因素,把全部问题归咎于民间借贷,可能会带来政策上的误导。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应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对借贷主体、利率、条款以及其他重要方面作出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放贷人条例》仍是解决民间借贷风险所无法逾越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不能过高估计民间借贷风险,不能因为要纾缓民间借贷问题,就贸然推进重大制度改革,否则可能会因小失大。借贷市场的全面开放以及存款利率市场化等重大改革,仍应稳步、有序地进行。

  第三,不能过多地强调民间借贷的负面影响。目前的许多问题并非起因于民间借贷,而是源于宏观政策调控本身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趋势。面对这种情况,未来的政策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尽可能降低企业因政策误判而导致的各种风险。而对那些在产业升级过程中终将被淘汰的企业,增加其资金供给,改善其税收环境,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应探索更合理的政策引导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容忍度无疑是对的,但提高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容忍度可能会更加重要。

  (曾刚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室主任,宋爽单位为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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