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感兴趣的领域是金融。”温州民间资本服务中心负责人黄伟(专栏)健说。但试点方案规定,个人资金境外投资必须是非金融业。
文 │ 本刊记者 金少策
2011年1月7日,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在其官方网站高调公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标志着温州成为国内第一个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城市。
半个月后,试点“暂停”的传言却四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专栏)对此曾公开回应,称“(温州个人境外直投)由于没有履行完程序,目前还在没有赋予实施的状态”。
不日后,事情再次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试点没有停止,我们正在等待投资者的第一单申报。”温州市外经贸局局长苏向青明确地对外宣称,此事没收到任何叫停的文件,试点将继续施行。
到底有没有暂停?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难产”的症结何在?其前景如何?对温州民间资金来说,试点又意味着什么?
“叫停”背后
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为何会有被“叫停”的传言出现?经《浙商》记者调查,这源于试点背后所涉及的部门协调问题。
事实上,这项创新性政策,早在2008年就已经在悄然酝酿。
2008年,温州启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作为温州市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推进。2009年,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该改革试点方案,即《温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予以推进:第一阶段为完成方案申报阶段,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批准试点方案;2011年为第二阶段,即方案实施阶段;第三阶段即2012年,为总结评估阶段,积极总结评估试点经验与成果,是否会进一步推广,则看成效而定。
既然已经被浙江省政府批准,为何会招致“叫停”?而这或许可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的说法中找到症结所在。“不是很清楚,是金融办在负责。”
根据《方案》规定,个人境外投资资金不仅向外经贸局和外汇管理局同时备份,外汇支局还实施资金进出的监管功能。由于试点后资金额度比之前个人资金出境每人每次5万美元额度扩大了60倍,这种大幅提升额度的试点需通过中央政府层面的外管职能部门批准。
这实际上是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在试点方案出台之前,外汇管理系统的确鲜有参与,而主要由温州市外经贸局和金融办在推广。苏向青说,此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目前仅通过了浙江省外汇管理局审批,“国家级主管单位持默许态度,但没有批复,实际上他们也是支持的,让我们先做起来再观察效果。”
“暂停”传言四起,“暂停”与“继续执行”的口径不一,可能与此不无关系。
然而,试点并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显示,“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参与促成此次试点的温州外经贸局外经处处长周小平说:“这上面只说是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没有规定是哪一级的主管部门。”
试点让民资“阳光化”
“暂停蛮让人失望的。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其实有心理准备。”在西班牙做生意的温州豪迈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蔡徐杰告诉《浙商》记者,他和朋友们是从新闻报道中得知试点的,“我们刚开始都在为此叫好呢”。
蔡徐杰的失望代表了很多温州投资者的情绪。事实上,个人境外投资直投试点的政策,正是基于来自温州民间资本日益庞大的积聚,以及由此带来的资金出路压力。
温州的民间资本存量有多少,至今没有权威机构做出专业测算。去年上半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邵占维在一个场合透露,温州民间资本存量已经达到8000亿元上下。
“2009年温州的人均GDP为32595元。温州经济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后期,温州对外直接投资已具备了资本输出的基础经济条件”。温州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温州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和个人外汇收支双向增长。截至2010年底,温州企业境外投资项目635个,总投资额4.54亿美元。其中去年投资额1.44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了69.4%。
每年还有许多海外投资项目来温推介,这些项目面向的招商客户90%是中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
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规划部主任王智善非常肯定此次的试点政策。他曾做过一次温州市民营企业“走出去”现状及意向的问卷调查,按东南亚、北美洲等区域划分,收到100多份有效问卷,反映温州人对境外投资热情高涨。
其实,温州已有很多在境外成功投资的案例:温州正泰集团将在西班牙加利西亚投资1.2亿欧元,建设一座欧洲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一个温州商人购买了阿联酋国有电视台阿拉迪尔卫视;温州乐清通领科技集团在美国亚特兰大独立投资1亿美元,建立一个占地约1300亩的高科技工业园区。
据周小平介绍,民间投资的大量积累,得益于日益开放的国际市场环境。不过,境外投资方面,仍存在不少制度障碍。如民间对外投资渠道过于狭窄,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局限于QDII产品(投资于海外市场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外汇及黄金买卖,要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只能曲线投资。沾上“曲线”,往往会增加时间、精力和财力消耗,这增加了对外投资的制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民间对外投资的质量和热情。
在强烈的需求下,温州民资经过地下渠道流到海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此次试点就是想把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合法化,从地下变成阳光,也可以阻击海外热钱的流入。
据悉,目前省级主管部门正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沟通,时间表未定。
民资青睐金融业
多位温州投资者在《浙商》记者采访中表示对试点“不大领情”,因为试点规定投资领域并非民资所好,“我们最感兴趣的领域是金融。”温州民间资本服务中心负责人黄伟健说。但是试点方案规定,个人资金境外投资的领域必须是非金融领域。
“这个方案一看就知道,一旦你去申报,就会受很多监管。”已经在澳大利亚投资多年的温州人、上海泽大投资集团董事长吴永春认为,进入这个监管体系,虽然允许境外直投的额度增大了,但接踵而来是投资领域、资金去向、税收等等方面的限制。
温州民资青睐金融业,也有数据支撑。人行温州中心支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5月,温州11家法人机构、1360家法人企业,有超过39亿元资金已经投资到本地金融机构。其中还不包括5月以后的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或者本地法人在区域外金融机构及区域外的资本投资。
因此,温州民资对试点的普遍解读是,“形同给民间资金套上笼头,让你不准乱跑”。
何况,在试点出台之前,温州投资者们早已形成了一条资金出境的曲径。正因为如此,在确信试点提供的合法化渠道比原来的曲径成本更低,也更顺畅之前,个人境外直投在温州是咨询者众,申报者暂无。
“个人境外投资资本导向上存在偏差,试点意义不大。”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主任邱世枝认为,该政策是一个地级市的一个政府部门提出来的,从法规上讲效力非常低。另外重要的一点是,温州人目前感兴趣的两个行业房地产和金融业都不予涉及,政策导向实业与欲出国门的资本期望落差很大,对民间资本并没有多少吸引力。
温州人对试点也并非全无兴趣。毕竟,之前存在不少因额度限制而被“搁置”的境外投资。
一家温州企业负责人去年在越南发现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需要在短时间里支付400万美元。他飞回温州召集公司股东开会,但股东因对项目不了解而否决了他的提议。无奈之下,他找到温州市外经贸局,希望以个人名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但由于当时试点方案尚未实施,他只好放弃这次商机。
在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看来,政策“遇冷”还有其他的原因,“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需要选择合适的项目,还需有比较合适的投资机会,并非试点方案一出就有那么多合适的投资项目用于申报,一般在政策稳定下来的3个月后才会有较为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