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走进农村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8日 19:58  《中国商界》杂志

  编者按: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另已批准筹建114家。目前,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体运营健康平稳,存款余额751亿元,贷款余额601亿元,实现利润13.6亿元。在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六成以上。在信贷投向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

  本刊独家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分行,其副行长周霆告诉本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因此,许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都是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扎根农村调研的基础上摸索出来的实践成果。以下为周霆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岳阳市分行胡佑爱总结在岳阳市农村调研的情况为本刊撰写的文章。

  文/周霆 胡佑爱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大问题,是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为什么农户贷款难呢?

  笔者在湖南省岳阳市的岳阳、汩罗2个县(市)对麻塘、城关、李家3个乡镇选择有代表性的畔湖、大冲、高燕、李家4个村、100农户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    我们分析,认为有以下三个基本原因:

  第一、农户贷款问题已经长期成为金融机构服务盲区。调查的3个乡镇和其他地方一样,设在乡(镇)的农业银行营业所早在8年前开始陆续撤销,岳阳县和汩罗市共55个乡镇(场)现只保留农村乡镇营业所4个;乡(镇)农村信用社在12年前开始陆续全部撤销设在村里的信用分社(站);乡(镇)邮政储蓄银行成立2年以来基本上未开办农户贷款业务;农业发展银行是农业政策性银行,还没有批准开办直接向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业务。显然,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中3家银行(农行、农发行、邮蓄行)对广大农户贷款没有顾及。

  第二、农户贷款比较难放难管。农户地域分散,所需生产经营性贷款的额小、期短,且抵押、担保条件难符合金融机构现行的规定。

  第三、农村金融机构疏远农户是因为有了更有利的信贷市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权的上收和商业化股改,更加助长了信贷业务的趋利性。由过去比较注重支持农户经济,逐渐转向支持镇以上规模经济,贷款投向不断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项目方面调整。    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而言,都是正规金融或外部金融。这些外部金融机构入不了村进不了户。

  观察发现,通过外部金融来达到改善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路径,有三个不可克服的障碍:

  一是农户数量庞大,贷款额少、期限短、管理成本高,是任何一家外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承受不了的。如湖南省有5万个左右行政村,2000万左右农户,即使一个村安排一名信贷员,工资及管理成本也在50亿元左右。    二是外部金融的银行业工作人员,对农村乡土社会风俗习惯不懂,对农户申请贷款的信息不对称,不了解农户诚信信息,不了解农户还款来源,贷款风险管理难等。

  三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住房所有权在我国现在或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不可能进行登记,即使登记,也不能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资产。农户的财产性资产或权利性资产很难变成外部金融条件下的金融资产。

  通过调研总结,我们认为,金融机构首先要走进农村才能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但如何才能规避上述三大障碍,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这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建立全覆盖的农村内部村级金融机构;

  二、能够让农户的财产性资产或权利性资产得到内部承认并流转;

  三、明确履行这个村级金融机构发起、管理与服务的外部金融扶助银行。

  由此,建立一个由国家正规金融机构扶助的村级农户资金互助社存在了可行性。

  农户资金互助社对借款人信息基本对称,基本掌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农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可能有不讲信用的问题,但在社区内的农户资金互助社借款就会讲信用;农户的权利性资产、房屋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作为有效抵押资产,但在社区内的农户资金互助社可以成为有效的抵押资产,因为这些抵押资产在村级社区内是完全以流转或变现的。

  但没有政府和有关金融部门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村级金融机构是难以顺利启动和健康发展的,也是不可能大范围建立的。

  究竟明确哪家银行来作为村级农户资金互助社的扶助银行比较适合呢?我们认为明确的扶助银行,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必须是农村金融机构,便于密切参与发起组建和往后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二必须是具有政策性扶持功能的金融机构,能进行政策性的支农融资业务。

  我们调查的100户农户,对村级农户资金互助社的支持率达97%,都愿意在村社区内的农户资金互助社进行比目前金融机构更方便、更实惠的存款和贷款。

  建立农户资金互助社,地方政府不需投入任何资金,只需中央财政税务部门给予扶助银行税收优惠和利润免缴政策,而农户资金互助社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消费扩大带来的效益是非常巨大的。

  作为全国来讲,建立农户资金互助社完全是花小钱办大事、花小钱赚大钱的好事,不会给中央和地方带来较大经济负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